技术装备

  监理公司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的过程中,如果没有足够的技术装备是难以想象的。这里所说的监理技术装备,包括测试仪器、测试用软件工具、通讯设备、交通工具、计算机设备及现代化的办公设备等。有的专用特殊设备及软件,如结构化布线中需要测试较高传输速率的仪器,即总合布线系统测试仪和网络测试仪,由于价值较高,还需向其他公司或科研单位租用。上述这些技术装备,有的常用设备和软件应该由监理公司自备,业主按其在工程项目中的使用情况,给予使用的经济补偿。有的要求业主进行购置,供监理公司在项目监理中使用,监理工作终止时应该归还业主。显然,业主购置的设备,一般是不能算作监理公司技术装备之内的。
  通常情况下,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包括如下的内容:
  一、 提供监理合同约定的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和工作设施等,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使用业主单位提供的设施,并应在完成监理工作后移交业主单位;
  二、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测试设备和工具。
  三、 监理机构应实施监理工作的计算机信息管理。
  从上述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对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技术装备要求中,包括必要的办公设施、必要的测试设备和必要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对于必要的办公设施,可以通过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的协商,由业主单位提供,或者使用监理单位的自有办公设施。必要办公设施的保证可以有效的保证监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
  通常在信息系统工程的监理中,要用到很多测试设备,监理单位的自有测试设备也是反映监理单位监理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些测试设备主要用在信息系统的质量控制,和信息系统的验收中。在信息系统的质量控制中,要求对硬件设备和其他材料的数量、质量和规格要进行认真的检查。凡进场的材料均应该有产品合格证或技术说明书,同时,还应该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抽捡。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软硬件,应该审查承建单位的技术性能报告,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能使用。上述工程的质量要求,都需要在信息系统工程的质量控制中有必要的测试工具,例如,对通信系统进行测试的工具,对计算机系统进行测试的工具,测试系统布线电气特性的工具等。
  同时,监理过程是一个业务纷繁复杂、技术性能要求较高的管理过程。它体现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需要监理人员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前期、中期和后期都要进行三控制、两管理和一协调。监理人员除了具有专业的技术背景,丰富的工作经验以外,还需要对相应的、复杂的各种国际、国内及地方的标准和法规有较全面的了解。这就需要在监理工作的过程中,有必要的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支持。
  近年来,信息系统工程在我国发展越来越快,规模也不断扩大,特别是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以及各行各业的信息化建设需求日渐升温。面对越来越大的规模、越来越细的分工、越来越快的技术发展,对监理公司及监理人员在监理工程中如何进行全过程的动态跟踪,文档的及时建立和保存,监理依据的快速查询,监理数据的客观统计、汇总和评估,事件的响应处理等等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传统的人工监理方法越来越难以胜任,作为信息系统工程的监理也更应该引入计算机辅助的管理,开发必要的计算机软件,对监理过程进行必要的管理。这样才能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对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实现更好的监控。
  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因此相应的计算机辅助软件也还处在探索之中。监理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开发自己使用的监理应用软件。在应用软件的开发中可以借鉴建筑工程监理软件的开发。
3.2.6 监理经历
  一般来说,监理公司的经营时间越长,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就越多,其规模越大和技术难度越大,且善于总结经营和监理的经验,则其监理能力越大、监理的效果也就越好,也就是说,该公司的监理业绩更好。所谓监理业绩主要是指监理单位在开展项目监理业务中所取得的成效。其中,包括监理业务量的多少和监理效果的好坏。显然,监理经历(或者说监理业绩)是构成监理公司资质的重要因素。在工程监理的投标书中,往往有一部分专门介绍投标的监理公司业绩或案例,就体现了监理公司的监理经历,对是否能够中标将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以上这些均应该在监理投标书中体现出来。
  监理投标书是一个很重要的文件,关系到某个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是否能够获得某一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监理权,从而得到监理任务和权益。可以将监理项目业绩表作为监理投标书的附件及综合说明中的一项内容。
  在监理项目业绩表中,可以着重体现监理业务量、监理项目的规模、监理项目的技术难度、监理项目的效果等项内容。
  一个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公司,其业务量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该公司的监理水平。一般来说,业务量大的公司,其从事信息监理的时间就长,所积累的监理经验就多。公司的监理人员也会有更多的监理经历,在从事具体的监理业务时,也就更有经验。在具体的监理过程中,监理公司和更多的技术专家监理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得到更多的支持。总之,随着监理公司业务量的增加,其技术能力、专业配套能力、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和资金水平都会有一定的提高,在从事具体的工程监理时,也会有更好的效果。
  监理公司监理业绩中,具体监理项目的规模和技术难度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一个监理公司的水平。如果一个监理从事一项较大规模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那么监理公司就积累了大量的监理经验。同时,由于信息系统工程的特点,往往规模大的信息系统工程其技术难度要较小规模的信息系统工程大的多,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公司在管理水平和资金量的要求上也大的多。如果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公司在从事了较大规模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以后,在从事相等规模或者是较小规模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时,会有更好的效果。
  另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公司所做的监理项目运行情况的好坏,可以很好的说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公司的监理效果。当然,在进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公司业绩说明时,对监理经历和工程监理效果的说明时要做到事实求是。
3.2.7 管理水平及资金数量
  监理公司的管理水平,主要是看能否把组成公司的各种因素,包括人员、装备和资金有机地组织与协调起来,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并使之高效运转起来。要做到这一点,主要取决于监理公司领导者的素质。首先,公司的领导者应该是主要专业(如计算机网络专业)的权威,并通晓软件开发、工程管理、经济和法律。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我国监理公司资质管理法规定,各资质等级的监理公司应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的高级工程师作为负责人,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其次,领导者应有清晰的思维,善于适应不同的形势作出决策,并把人、财、物等要素组织起来,投入有效的运转。再次,领导者应能倾听别人的意见,善于总结管理的经验,不断地改进组织和管理的办法。
  监理公司要承担业主单位委托的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或其他工程咨询服务的任务,要提高监理公司的管理水平,必须建立起科学的组织机构及其相应的制度,以确保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所从事的各种技术、经济和社会活动有序进行。
  组织是人们从事一切生产、技术、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基础,也是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从事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的基础。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要获得监理任务,并履行监理委托合同授权的监理职责都要依靠组织的职能。因此,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的组织是实现监理目标和公司经营目标的根本保证,也是监理公司管理水平的根本保证。
  通常,组织包含有管理组织与组织管理的双重含义。管理组织是保证管理活动有序进行的基础,包括组织机构及组织制度;组织管理则是通过管理组织机构所开展的各项管理活动的职能与职权的总称,是保证组织总目标和各级分目标得以实现的根本。监理组织是指规划监理公司行为的组织机构,以及行使对工程项目监理的职能和职权的总称。因此,监理组织有如下的内涵:
 监理组织是实现监理目标和监理公司利益目标的首要职能。
 监理组织是确保监理公司在实实施程监理实务的过程中,实现人与人、人与物之间相对稳定的协调关系的基本动因。
 监理组织是保持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高效行为,追求监理公司效益最大化的重要手段。
监理单位组织的目的是实现监理人员与监理对象合理而有效的组合,以便形成一种组织,系统实施对人与监理对象的有效管理。监理单位组织的设计是监理单位科学管理的前提。监理单位组织有两类基本要素构成,一是组织的有形要素;二是组织的无形要素。
  一、 监理单位组织的有形要素
  组织是由物质和事物构成的一种实体系统。物质和事物是构成社会监理单位组织的最基本的有形要素,其中包括:组织的对象、人员、权限与制度,以及组织的物质条件等。
  1、 组织的对象。
  组织的工作对象是组织行为涉及的对象,是产生组织的必要条件,也是构成组织的首要因素。监理单位组织的对象就是业主委托监理公司的监理任务或其他咨询服务任务。
  2、 人员。
  人是构成组织的最基本要素,也是推动组织行为的动力。人既是组织的主体,表明组织的一切行动都是由人来筹划、决策、指挥和实施;人又是组织的客体,表明人是组织管理的基本对象。各类人员在组织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其能力和效率的发挥程度对组织的影响也不尽相同。
  3、 权限与制度。
  组织作为一类系统应具有一定的功能。组织的功能靠其拥有的权限来实现。若组织的权限丧失,其作用与功能也将消失。组织的权限要受到一定的制约。组织制度是保证组织权限得以实现的重要手段,也是制约组织权限的有力措施。因此,组织权限和组织制度是构成组织的基本要素。监理公司组织权限应受到国家监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的制约,并在监理委托合同授权的范围内来行使组织的权限。
  4、 组织的物质条件。
  监理单位的各种人员从事的一切正常的业务活动,组织都应该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如工作场所、活动资金、交通与通讯设备、检测器具、办公设备及生活设施等。这些基本的物质条件是构成监理单位组织活动的基础,也是监理单位组织的有形要素之一。
  二、 组织的无形要素
  组织的无形要素是指构成组织道义上、道德上和精神上的要素,包括共同目的、自觉自愿、协同配合、创新精神及职业道德。
  1、 共同目的
  共同目的既包含有监理单位的目的或利益,又包含了参与监理活动的各类人员的目的或利益。组织的共同目的是组织具有顽强的凝聚力的重要表现,也是确保组织行为具有一致性的根本。
  2、 自愿与自觉。
  组织的一切活动都需要组织内各类人员自愿与自觉的参与。监理组织是围绕着工程项目监理任务开展各类有组织的活动,监理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从事自身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是组织从事各项活动的道义和精神基础。
  3、 协作配合。
  监理单位组织的目的是使监理活动做到步调一致性和行动统一性。监理单位组织的协作配合是组织活动赖以正常进行的基础,也是构成组织道义和精神的基本体现。监理单位组织协调配合既包含有组织内部各部门之间、各类人员之间的协调配合,还包含监理组织与参与建设各方组织的协调配合。
  4、 创新精神。
  创新精神是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动力。只有具备了创新精神才能使组织适应外部环境的激烈变化而具有无限的生存力和生命力。创新精神是推动组织发展的动力。
  5、 职业道德。
  监理单位组织从事的一切监理活动,都是受聘于业主的委托行为。监理单位组织及人员在从事监理活动中,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是树立良好的监理组织形象的重要方面。监理单位及其人员的职业道德是组织行为和精神的重要标志。
  综上所述,监理单位组织的基本构成要素既有以物质形态为基础的有形要素,又有以道义、精神、形象为基础的无形要素,使监理单位具有复杂的系统结构。但在组织内,人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要素,是组织的主体;组织对象、权限、制度和物质条件则是组织存在的基础;道义、精神、形象则是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动力。
  监理单位组织结构的设计对于提高监理单位的管理水平是非常关键的因素。要提高监理单位的管理水平,首先就应该有一个科学的监理组织。在对监理单位组织机构设计中,只有充分考虑组织基本要素的优化配置和组合,才能够谈的上监理单位的科学管理,才能真正有效的提高监理单位的管理水平,才有可能充分提高监理公司的素质,发挥监理组织的效力。
  三、 监理单位总体设计原则
  监理单位的科学管理,是在监理单位组织协调设计的基础之上进行的。要想使得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协调,就必须遵循一定的设计原则。监理单位组织机构设计的总原则是机构设置应精简,功能配备应齐全,部门权责应分明,协调统一应灵活;才有可能促成组织机构运行的高效率。因此,监理单位组织机构设计应坚持下述的基本原则。
  1、 组织的高效率原则
  监理单位是一种从事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监理的高智能的技术经济组织实体。其组织的行为效果就是要保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目标和监理公司自身利益的经营目标得以实现。由于信息系统工程及其技术的复杂性、多变性,监理组织运行效率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监理任务的完成和监理目标的实现。因此,组织运行的高效率是监理单位组织机构设计的首要原则,是监理公司在激烈竞争性监理市场中,求生存、促发展,实现监理公司经营目标的根本。
  2、 组织分工协调原则
  组织分工协调原则是促进组织高效率运行的基本保证。组织分工协调原则是在进行监理组织机构设计时,应正确地处理好组织内部人与人、领导与被领导、部门之间的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减少或避免组织内部产生的行为矛盾与冲突,使组织内部各种组织要素能充分地协调统一。因此,在对监理组织机构设计时,首先应理顺组织内部存在的各种关系,包括领导与被领导关系,部门的隶属、从属、相互作用等关系。其次应正确规划组织的工作任务体系。最后要完善组织的工作制度,包括请示、汇报制度;工作会议制度;业务考核制度;职责及奖惩制度等。四是要建立各种协调机制,各级组织都必须建立相应的协调功能团,且组织的协调功能团应从组织任务执行功能团中分离出来,真正起到对组织内部纵向、横向协调的作用。
  3、 管理幅度与分层管理原则
  管理幅度是指一名上级管理者所能直接管辖的下级人员的人数。如被管理的人数超过管理幅度,将造成管理者力不从心或精力过度分散,影响组织效力的发挥;如果被管理的人数未达到适当的管理幅度,则将影响管理人员能力的发挥,出现人浮于事,机构臃肿,相互制约,也会降低组织的效力。
  管理幅度一般用人与人之间可能产生的关系数来衡量。法国管理学家立纳斯提出的关系数计算公式为

  式中,C为某管理层中可能产生的关系数;N为一个上级管理者所管辖的下级人数。
  对于监理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如公司总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工作重心应是规划公司的经营决策或对工程项目监理的宏观调控,其直接管辖的下级管理人员不宜过多,管理幅度宜小些;公司的部门负责人,如工程监理部,其直接管辖的项目监理人员宜适当多点,管理幅度宜大些。这样可以降低监理公司机构设置的人员编制,扩大基层项目监理人员的数目,有利于拓展监理公司承担的监理业务。
组织的分层管理原则是监理单位按其经营管理的客观需要设置若干管理层次。管理层次设置的多少,与监理单位的规模、经济性质、管理模式,以及监理业务范围、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的复杂程度、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的能力等有关。一般管理分层越多,机构越庞大,信息传递(或反馈)路线越长,信息失真的可能性越大,管理幅度缩小。因此,常见的监理公司管理层次一般分为2~3个分层,即监理公司及其下属若干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监理部两个分层;对于较大的监理公司,如合资和股份制的监理公司,在其公司经营层上,设置公司的权力机构层(董事会),则将监理公司分为3个管理层次,即权力层、经营层和项目监理层。
  4、 统一指挥、命令一致原则
  统一指挥能保证监理行为的一致性,是在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监理中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根本保证。命令一致是统一指挥的具体表现形式,即是说、总监理工程师在履行监理委托合同赋予的监理权限时,参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各方,包括业主单位都不得擅自更改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5、 权责对等、才职相称原则
在监理单位各级组织内的各类人员,都必须授予相应的职权,职权的大小应与承担的职责大小相适应。所谓职权是指在一定职位上的管理者所拥有的权力,主要是指执行任务的决定权;而职责则是指组织内各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及其担负的相应责任。因此,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组织机构设计中,应坚持才职相当,权责对等的择优选择人才的原则。
  6、 组织协调原则
  组织协调原则,又称为组织平衡原则。监理单位的组织协调,包含监理单位的组织内部协调和组织外部协调。通过组织内部的纵向协调和横向协调,能充分调动组织内部各成员的敬业精神和团结进取精神;通过组织外部协调能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创造良好经营环境。
  7、 组织弹性原则
  组织机构设计的弹性原则,简称组织弹性原则,是指组织部门设置、人员编制、任务体系及权力分配等方面,应充分考虑到监理市场的近期和长期发展变化,对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都应留有一定的余地。
  管理水平是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公司资质的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样,资金数量也反映了监理公司的规模和资质。不可能设想一个注册资金30万元的小公司能承担几百万元、几千万元的信息系统工程大项目的风险。所以,在有的地方法规中,规定监理公司注册资金或资产规定了应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随着时间的推移,其资质往往因人员变化等因素而发生变化。因此,政府监理部门还要对其进行资质定级,并按规定期限对监理公司的资质进行复查,少数监理公司的资质不够资格的,要取消其资格。资质未提高也未下降的,维持其资格。资质己提高,并达到上一个等级标准的,应该给予升级。监理公司发生分立或合并,视为新成立的监理公司,政府监理部门将重新审查与核定其资质等级。

转自中国计算机水平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