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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水平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
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简称水平考试)及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等级考试(简称等级考试)是我国最影具响力的两大计算机考试。 水平考试面向计算机专业人员。是由国家人事部和信息产业部组织,通过考试获得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实施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因此,这种考试既是职业资格考试,又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同时,这种考试还具有水平考试性质,报考任何级别不需要学历、资历条件,考生可根据自己熟悉的专业情况和水平选择适当的级别报考。程序员、软件设计师、系统分析师级别的考试已与日本相应级别的考试互认,以后还将扩大考试互认的级别以及互认的国家。
这种考试分5个专业类别: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系统、信息服务。每个专业又分三个层次:高级资格(高级工程师)、中级资格(工程师)、初级资格(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对每个专业、每个层次,设置了若干个资格(或级别),详见计算机水平考试暂行规定。
水平证书在社会上有较高的声誉。对获得水平证书的人员,特别是高级程序员与系统分析员在社会上有很强的就业竞争的能力,成为许多企业高薪聘用的人材。
从2004年开始,每年将举行2次考试。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考试的级别不尽相同。考试大纲、教材、辅导、参考用书由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办公室组编陆续出版。
等级考试是由国家教委组织,主要面向非计算机专业人员。它对参考人员不作年龄、学历、职称种种限制。
等级考试也是全国“统考”。每年上、下半年各考一次,考试方式分笔试及上机考试两项。每年合格分数不变,应试者只要达到合格线,就能拿到合格证书。等级考试的合格证书没有规定任何“含金量”,仅供用人单位参考。
等级考试共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主要测试计算机的基本常识和基本操作能力;二级加考一种高级语言的初步程序设计能力;三级分硬件和软件两类,其中软件类的难度和水平考试的初级程序员相当;四级则除在计算机知识和程序设计能力有更高要求外,还要有项目分析、设计和实施能力。 另外,等级考试证书还有一项其它计算机认证考试所不具备的作用:凡持有等级考试证书者,参加自学考试时可申请免考高数、会计等22个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A)上机》课程(标准号3016),且从99年起,各主考学校不再安排这些专业该课程的考试,该课程的考试成绩均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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