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爷当家
出版社:中国言实出版社 作者:郭建
本书从州县基本衙门入手,向读者介绍此一特殊社会群体的种种情况,并试图从中分析幕友佐治现象的形成原因,以及对清代政治、社会的影响。
师爷中的第一品牌是绍兴师爷,他们乡情意识强烈,成立门户、相互提携,成了最闪亮的幕友,雍正皇帝还因此而刻意抑制绍兴师爷。
民间俗语常将“师爷”与“绍兴人”连在一起,因此“绍兴师爷”之称常见于近代各种戏剧小说。实际上,清代各省读书人都具有当一名师爷的才能及可能性,而清代的山东、四川、江西、江苏等省也都出过不少“名幕”,清代幕学著作的作者有绍兴人,也有江苏人、 山东人、四川人。不过总的来说,长江中下游及钱塘江下游地区是全国各衙门师爷最主要的供给地,其中又确实以绍兴人最多。
皇帝都嫉妒的富庶之区
长江中下游的江西鄱阳湖盆地及赣皖交界地区、安徽的皖南、江苏的苏南太湖盆地、浙北钱塘江下游地区,在明清时是全国最富庶的区域。这一区域是春秋时的吴越故地,经长期开发,成为鱼米之乡和丝绸之乡。同时这一区域水网密布,贯通中国南北的大运河,就从此伸往北方。由于整个中国南方北运物资主要经过这里(赣江——鄱阳湖——长江——大运河),故商品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城市繁荣、文化传统源远流长,乃至教育普及,教育水准也相当高;明清时状元出得最多的,就是这一区域。
正因为吴越之地士大夫集团较为强大,所以明清两代统治者都有意无意地尽量压抑该区的发展,诸如提高赋税(赋税之沉重冠于全国)、中央直接设机构在此搜刮财富等。政治上,朝廷也力图限制江南吴越地区士大夫集团的势力。这在清代最为明显,如官方规定的生员数额与总人口的比例仅为1.4‰(江苏)、1.7‰(浙江),1.5‰(江西)、1‰(安徽),低于全国总生员数额与总人口之比(1.8‰)。与各省相比,不仅低于京畿之下的直隶(2.3‰),也低于全国其他富庶地区如广东(1.9‰)、四川(1.9‰),更比不上边远省份云南(6.3‰)、广西(3.7‰)、贵州(4.7‰)。(以上数据参见《中国绅士》第二章)
逼上梁山做师爷
在考虑到江南吴越地区教育普及程度高、读书人多的情况后,上述比例就更显得苛刻了,因为它大大降低了该地区读书人入仕做官的可能性。生员是士大夫阶层的第一层台阶,削减生员数额不但能限制江南吴越地区士大夫集团的势力,同时还可防止因士大夫过多而使朝廷在该区赋税收入的减少,毕竟有功名的士大夫可以享有免除丁银及官徭杂役的特权,所以多一个生员,国家就少一份赋税收入。
清朝统治者的这种政策,促使江南吴越地区读书人所面临的科举考试竞争更为激烈。既然入仕做官的机会如此渺茫,很多读书人只得放弃举业,或者暂停举业,转而学幕,走替人佐治的道路。
话说回来,在作幕这方面,江南吴越地区读书人又是得天独厚——师爷不可能像现代的律师、专家那样利用大众传媒来推销自己,他们主要依靠同乡、师长、亲戚等有特殊关系的官员引荐而获得幕席。江南吴越之地出的进士最多,京官、外官即不少籍隶于此。这些官员或携同乡亲友赴任,或向同事推荐。而幕友又会带着自己的学生、门徒帮忙处理事务。长久下来,如同滚雪球一般,江南吴越地区的幕友遂遍布官场内外。再则,这里是当时全国出版中心,各种幕学书籍经书商推销风行全国,更加传播了吴越师爷的名气。
人文荟萃的绍兴府
师爷中名气最响的是绍兴师爷。清代绍兴府包括山阴、会稽、萧山、诸暨、余姚、上虞、嵊县、新昌八个县,位于杭州湾南岸。全地区以会稽山为中心,两翼为浦阳江和曹娥江,山水秀丽,乃古越国腹心之地。自东晋开始,这里即成为全国著名的文化中心之一。道光《会稽县志稿·风俗志》称:“晋迁江左,中原衣冠之盛咸萃于越,为六朝文化中心之薮。高人文士云合景从,遂为江左之冠。唐时文雅不替,风流翰墨昭炳相接,故名人往往爱游其地。”
中国读书人的才智只能献给帝王,因此绍兴读书人自然也热衷于科举考试。清代王先谦任浙江学政时,称“天下通材,浙省最盛”。他在同治四年(1865)至光绪二年(1876)间所主持的六次乡试中,每次参加的考生都在万人以上,而录取举人的名额才94个。据《绍兴县志资料》记载,清代绍兴人中进士的有630名,中举人的有2361名。
落榜生转眼变书吏
既然有这么多人科举得官,相对地被淘汰者也就更多。何况雍正年间还因汪景祺、查嗣庭的“文字狱”,以浙江人“风俗恶薄”,下令停止浙江乡、会试,让浙江读书人,尤其是绍兴读书人,受到一次重大打击。
其实早在明代,科举落第的绍兴读书人,已盛行做衙门书吏。明人王士性在其所著《广志绎》中说:“山阴、会稽、余姚,生齿繁多,本处室庐田土半不足供,其儇巧敏捷者,入都为都办,自九卿至闲曹细局,无非越人。”明代小说《醒世恒言》卷三十六《蔡瑞虹忍辱报仇》中也称:“原来绍兴地方,惯做一项生意:凡有钱能干的,便到京中买个三考吏名色,钻谋好地方做个佐贰官出来,俗名唤做‘飞过海’。怎么叫个飞过海?大凡吏员考满,依次选去,不知等上几年。若用了钱,挖选在别人面前,指日便得做官,这谓之飞过海。还有独自无力,四五个伙计,一人出名做官,其余坐地分账。到了任上,先备厚礼,结好堂官,叼揽事管,些小事体经他衙里,少不得要诈一两分钱。到后觉道声息不好,立脚不稳,就悄地逃之夭夭,十个里边,难得一两个来去明白、完全名节。所以天下衙官一大半都出绍兴。”可见明代不能完成举业的绍兴读书人,主要走做吏官这条路。明代沿元代旧制,吏员每三年一考,三考合格,即为考满,可以至吏部选官。绍兴人做吏的多,又会玩“飞过海”把戏,抢在别人前面选上官,以至天下衙官都是绍兴人市面。
地方优势培养专业人才
清代制度有所不同,虽然仍允许吏员选官,但实际上很难候到实缺。对于朝廷各部书吏多为绍兴人的局面,清朝皇帝也深表不满。例如雍正元年(1723),皇帝特意下诏,“六部经承(书吏的正式名称)不许专用绍兴人”,即着意打击绍兴人的势力。
绍兴人既不能由吏选官,又无法在朝廷各部站稳脚跟,最后只得从“作吏”转为“作幕”。比较起来,做吏虽有选官的可能,但也只是佐贰官而已,相形之下,作幕身份更为自由。
其实幕友所从事的工作,无非也是刀笔簿书而已,这种专门技巧的掌握需要一定时间的学习培育。在元明时期,这种技巧称为“吏学”,到了清代,就纳入“幕学”的范畴。既然元明时绍兴人就已经以吏学见长,那么传到清代,此一地方优势自然而然成为培养大批“师爷”的动力。所以绍兴不能完成功名举业的读书人,也就很自然地改从幕学,形成绍兴师爷遍及全国的局面。据说清代绍兴做师爷的不下“万家”,各省幕友新年团拜以及幕友之间的联谊活动亦大多在浙会馆或宁绍、仁钱会馆举行。这样一来,“师爷”也就成为绍兴人的一项专利了。
绍兴官话是流行语言
按照清嘉道年间官至督抚的福建人梁章钜(他本人在中进士之前也是幕友出身,自号“儒林参军”)《浪迹续谈》一书中的说法,随着绍兴师爷的遍布全国,绍兴的特产——绍兴黄酒也行销各省,“可谓酒之正宗”;官场中除了“京片子”外,绍兴口音的“绍兴官话”居然也是流行语;再加上绍兴师爷对于刑名、钱谷事务的垄断,号为“绍兴三通行”。而清末曾在浙江长期任官的湖南人罗信北在其所著《公余拾唾》自序里也表示,天下的刑名、钱谷幕友大多是绍兴人,“父诏其子,兄勉其弟,几于人人诵法律之书,家家夸馆谷之富”。而且绍兴师爷“积习至严且忌”,自己起草的各类公文,竟自视如《春秋》一样经典,主人觉得很有问题的部分,也只能委婉商量,绝不可自行修改,否则“一举笔,则以为暴其短”,立即卷铺盖走人。
幕友薪水知多少
前面已提到,幕友束修是由官员私人支付的。几位幕友的束修加起来,主人就要支付两三千两银子。而清代一位县官按其官品(正七品)所得的正俸每年才四十五两,甚至朝廷重臣一品官的正俸也只有一百八十两银子而已。虽然州县官在正俸之外还可按官职等级、任职地区好坏(肥缺或瘦缺)支取“养廉银”,一般为几百两到一千多两,但这些正常收入加起来仍不够支付幕友束修。
清廉知府,年收十万
实际上,清代官员的收入主要是靠种种“陋规”。比如征税时,把百姓缴来的零碎银块熔铸成五十两一个的标准银锭时会有些损耗,这时就可向百姓多收银两,称为“火耗”。而把征收来的漕粮集中发运时,也有仓储、运输上的损耗,同样亦可向百姓多征粮食,称为“羡余”。上述两项合称“耗羡”,从来就没有法定标准,全凭各地衙门按“老规矩”征收,所以叫“陋规”。
耗羡常占正式税收的5%到15%,照例可以由州县官公开收为己有。明代法律禁止耗羡归官员私人所有,而清代统治者较为现实。康熙皇帝曾公开承认:“清官并非一文不取民间,否则无法应付开支。州县官若只取一分火耗,便是好官。”雍正时实行“耗羡归公”,规定州县官取火耗合法,是为“养廉银”,并划定火耗比例。可是州县官当然不会只按法定比例收取火耗。况且除了耗羡之外,还有种种“陋规”。例如清代一般州县官每年弄上个一两万银子,并不算“贪官”。而知府除了本身收入外,又有下属各州县官的“孝敬”,所以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说法。各省督抚仅完全合法的养廉银就有一万两左右,再加上种种陋规及下级的孝敬,每年总有十万两左右银子的收入。
以请幕友为名搜刮钱财
因此,官员付给幕友的束修主要是从这些陋规收入里拿出来的,名义上是私人的银钱,但实际上还是民脂民膏。不过这笔钱毕竟还算用于办公事,所以清朝统治者才默认种种陋规有存在的必要。当然,束修只占官员陋规收入的一小部分,即使“清廉”的州县官,也不过拿五分之一左右来支付幕友。太平时期这样做久已成习,到了清朝末年,吏治愈坏,贪风日盛。同治二年(1863),景其浚上疏称:“一署之中幕友常需数人,岁縻二三千金,俸廉全给,非十分俭竭,犹恐不敷日用。”于是,地方官以请幕友为名拼命搜刮,终究激起民怨沸腾,而“天下之贼(指太平军、捻军等)无非天下之民,民何以为贼?官驱之也”!(《清经世文编四编》卷十四)
前面已提到,幕友束修是由官员私人支付的。几位幕友的束修加起来,主人就要支付两三千两银子。而清代一位县官按其官品(正七品)所得的正俸每年才四十五两,甚至朝廷重臣一品官的正俸也只有一百八十两银子而已。虽然州县官在正俸之外还可按官职等级、任职地区好坏(肥缺或瘦缺)支取“养廉银”,一般为几百两到一千多两,但这些正常收入加起来仍不够支付幕友束修。
学有专精的智囊团
首席刑名师爷要专精刑名法术,像法官又像律师;第二号的钱谷师爷必须是财经专家。没有真枪实弹,当不了师爷。
清朝的官员几乎都是未经任何施政训练就被派到某一部门任职的。与此相反,师爷们要经过严格的训练、学有专长才可能被聘用。而师爷要学习的学问称“幕学”,或者叫“幕道”。
另外,清朝州县官员主管的事务极为广泛,举凡近代的行政长官、法官、警察、财政税务官、验尸官、教育专员等身份统揽于一身,非“全才”不能胜任;而幕友之长则在“专攻”,各类幕友都有专门的幕学,要经一定时间的学习才能掌握。
掌理司法事务的师爷
幕学中最难学的是刑名。一般来说,幕学往往专指“刑名法术”之学。刑名幕友是帮助官员处理司法审判事务的,如何批示呈状、分析口供及证词、正确运用法律条文等,都是一门学问。所以刑名法术之学大抵与近代的应用法学有相似之处。
刑名幕友束修最多,在诸幕中居首要位置,想学的人也最多,不过学习时间亦最长。如前面提到的江南名幕汪辉祖,入幕时是做书启,后来“见入幕诸君岁修之丰者最刑名”,于是就在公事之余,虚心向刑名师爷请教。好在他的东家常州知府胡文伯是个好官,“自奉俭约,过于寒士,无声色嗜好,无游谈狂语”,谨慎自持,下属誉为“三世佛”,办事无论过去、现在、将来都考虑周到。他尤其奖掖后学,见汪辉祖想学刑名,非但不斥之为“不务正业”,反而给他创造机会,遇有案件就让他参加讨论。胡文伯的刑名师爷是诸暨人骆炳文,也能推心置腹地指导汪辉祖。汪辉祖在胡文伯幕中六年(三年常州知府,后迁苏松粮储道),一直见习刑名。六年后才出而应聘为专门的刑名师爷。
汪辉祖是在业余自学刑名,所以用的时间比较长,而如果是专门从师学习刑名,那学习时间可以缩短些。一般而言,随师学习三年,就可掌握刑名法术之学。如《清经世文续编》卷二十二说:“习名法家三年,能佐郡邑治矣。”
学徒久当,出师不易
当然这也要看学习者本人的才能如何,并非人人都可出师。因为刑名幕友在幕中坐第一把交椅,其他幕友不能处理的事务,刑名师爷都要予以指点。一般来说,刑名幕友可兼其他幕友事务,而其他幕友不能兼刑名事务。若以扑克牌来比喻,它就好比是“牌九”,学习时得在单纯的刑名法术之外兼学其他,其难度也就可想而知了。
所以《佐治药言》中专列有“勿轻令人习幕”一条,汪辉祖在这一条中说:“亲友之从余习幕者,余必察其才识,如不足以造就刑钱,则四五月之内,即令归习他务。”乾隆初年另一位有名的苏州师爷万枫江,长期在直隶各州县作幕,在告老还乡后所著《幕学举要》中也说:“入幕本领原非容易,必胸怀高朗,气力明通,参观事变有素,然后可当一面。”而清末名幕张廷骧(也是一位苏州师爷)在编辑《入幕须知》后,自附《赘言十则》,其中称:“自古全才难得,习幕而可以佐人者,约有三等:识力俱卓、才品兼优、例案精通、笔墨通达者,上也;人品谨饰、案例精熟、笔下明顺者,次也;人品不苟、案例熟练,而笔墨稍逊者,又其次也。故凡有心习幕者,当先自是其材力而后从事于此,卒不至自误生平。”由这些幕学大师的评论可以得知,刑名师爷不是想学就能学成的,要拿头等束修并不容易。
专司会计财务的师爷
钱谷幕友的专职在会计,所以钱谷幕学也是一门专门学问,与近代财务会计学有相似之处。首先,他们被要求能打得一手好算盘,并经过一段时间的见习,才能熟悉复杂的赋税征收及财政税务核算上的种种繁文缛节和陋规惯例。另外,习惯上有关土地、钱债之类的单纯民事案件及税务纠纷,都由钱谷幕友帮助官员处理,因此钱谷幕友也要熟悉法律及例案。一般来说,学习钱谷幕友亦需经两三年的见习培训。
学有专精的智囊团
找自家人当“秘书”
书启幕友学问有限,只要文章写得好就可以了。万枫江在《幕学举要》中说:“书启一项,凡略通文义者皆谓胜任愉快。”一般科举功名不就的读书人转入此道较为顺利。不过起草政府公文及官场应酬书札文字与写八股文不同,也要略经见习,才能充任这一与近代“秘书”职务相当的师爷角色。
值得注意的是,清代地方官员的书启师爷往往是自家亲属,且一般都是母系或是妻亲方面的亲属,如外甥、表弟,或小舅子、连襟。汪辉祖最初入幕,就是跟随舅舅王坦之。王坦之当时任金山县知县,所以汪辉祖在衙中帮舅舅处理一些公文、信件,做了两年的师爷。但因他身份是甥少爷,并不独当一面,故于政务则“懵无知识”。两年后王坦之辞职,向老友胡文伯推荐自己的外甥汪辉祖。由于胡文伯喜欢汪辉祖写的骈体文,才收下这个初出道的青年书启。陈毅的外祖父黄福钦在捐得湖北利川县建南巡检后,便把女婿(陈毅的父亲陈昌礼)一同带到任上,帮办文书。而陈毅就在衙门里度过童年。(见《陈毅传》)
不过在府、道以上的衙门里,书启师爷的地位要更高一点。据浙江师爷金安清的说法,在康乾盛世年间,官场注重文字,贺禀、贺启的书写都要求很高,非得“骈俪绝工”不可。府道以上衙门会重金聘请书写四六骈体文的高手为书启或书禀幕友,束修有高至每年一千两银子的。这种师爷就不是等闲之辈可以充任了。
其他类型的师爷
其余的幕友并无专学可言,仅征比一席要经一定时间的见习,且往往由习钱谷火候未足者充当。挂号、朱墨之类则多由刑名、钱谷幕友引荐而来。至于阅卷,多由屡试不第的老学究或初学八股的士子担任,前者取其熟练,后者则为其提供一个观摩八股文做法的机会。
浪迹天涯四处为家
师爷的地位敏感、工作特殊,因此多半单身寄居馆舍,远离家乡亲人,虽然收入丰厚,却是馆舍孤寒,家庭生活付之阙如。
清代有个著名的文学家,叫蒋士铨。他所作的诗、文、曲,名重一时,还曾主讲几个书院,文名远扬海内,在清代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据史书记载,这位文豪的成就并非仅仅来自他的天赋,而是与他童年所受到的严格训练有很大关系。蒋士铨幼年,家中故贫,四岁时,母亲钟氏亲自为他发蒙,用竹蔑制成点划,排列成字来教他。稍长后,钟氏又教他读书著文,终于造就了一代文豪。(参见《清史稿》卷四百八十五)
以智侠闻名的传奇师爷
古称“养不教,父之过”,这位文豪没有尽到教子义务的父亲叫蒋坚,字非磷,号定国,是位富于传奇色彩的刑名师爷。当蒋士铨在母亲的督导下刻苦用功时,他正在远离江西铅山老家的山西省为人佐治。
蒋坚自幼就以智侠闻名,七岁时有一次与叔叔一起去法云堂听和尚念经,见几个县衙的捕快正坐在庙前廊庑下商量要抓一个杀死邻村和尚的凶手。蒋坚在庙里听了一会儿经,轻轻地对叔叔说:“那个凶手肯定就是那个念经的老和尚。”叔叔低声叱喝:“小孩子家别胡说。”但蒋坚坚持道:“你看那老和尚眼睛老盯着外面看,根本没在念经。”过了一会儿,捕快果然抓走了老和尚,只一审老和尚就认了罪。
蒋坚在少年时学得一身好武艺,曾在许昌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连杀五个劫路的强盗。以后他习幕成名,到山西做师爷。山西代州(今山西代县、五台、繁峙、原平等地)有桩大案,被牵连入狱的有两百多人,卷宗案牍堆得比人还高,仍无法结案。山西巡抚下令调岢岚县甘知县去办理此案,蒋坚应聘随同前往。一到代州,他细读供证,没几天就搞清了案情,判七个首犯死刑,并释放了一百八十个无辜者,一件大案就此了结。
只身解除暴乱危机
山西临汾县知县纵容奸吏横征暴敛,激起人民暴动,砸烂了县衙。后来他们惟恐官军前来镇压,全城百姓弃家出逃,聚集深山。山西巡抚特派泽州佟知州去处理,蒋坚被邀同行。只见他策马飞奔,日行三百里,身后只四个随从。临汾附近山岭上密密麻麻地站着手持锄头木棍的百姓,戒备森严,但蒋坚手持令箭,独自策马进入山沟,大声呼喊:“巡抚大人知道各位是良民,是被贪官污吏逼反的,特意派佟知州来安抚,大家现在可以回家了!有眼睛的,看清楚这令箭!”百姓们听后逐一下山回家。
后来,蒋坚又赶到被拆成瓦砾堆的县衙,找到躲在密室里的那几个贪官污吏。百姓们见状涌上去要揍他们,但蒋坚厉声喝止说:“别乱动,有王法在!”并吩咐随从先把那几个奸吏打个半死,以平民愤,让群众散去。第二天凌晨四更,他悄悄将贪官污吏们带离临汾,交给巡抚衙门处理。而佟知州这才抵达,出榜安民。
蒋坚长期在山西各州县做师爷,直到四十六岁才回老家结婚,婚后又去山西做他的师爷,毫不顾家。直到晚年,他才回乡定居,这时儿子蒋士铨已是二十二岁的英俊青年了。等蒋士铨中了举人,这位长期孤身飘零的师爷才寿终正寝。(《折狱奇闻》卷三)
单身处馆、寡居衙署
清代大多数师爷都与蒋坚的经历相似,即独自在外省单身处馆。清代厉行回避制度,就是法律规定官员不可在省籍所在地任职,而幕友也要跟着回避本籍,不过不必回避本省,只要回避到本府即可。但在本省当师爷,势必会和外省籍官员相处,彼此往往不易主宾相得,得馆也较为困难。而跟随本省籍官员赴外省当师爷,宾主相处较为容易。所以江浙皖赣籍师爷遍布十八行省。
师爷一般居于衙署内院,一人一室而已。有的另有书房,有的则必须和其他师爷共用一个书房。内衙地方狭小,携眷居住很不方便,况且理论上衙署内院只准官亲、官眷居住,以防耳目杂凑走漏消息。再则,如果师爷在衙外租赁民房居住,应东家之召商谈重要公事时,会出现种种不便,例如衙署大门晚间必定上锁紧闭,白天出入也都要登记签押,幕友若住外面,光这一进一出就很麻烦。尤其幕友居宾师地位,进退自由,倘若携眷处馆,会造成种种牵累。一旦失馆,要想再觅馆东,也就较为困难。所以一般州县幕友都是单身处馆。只有督抚衙门的幕友经东家同意,方可携眷处馆。前引《儒林外史》中的刑名师爷倪廷珠,在东家升任江苏巡抚后,他才打发人去老家接太太。
离乡背井牺牲家庭
在提倡“父母在,不远游”的古代,幕友单身处馆是件很痛苦的事情。李为桐乡知县郭金汤幕友时,郭金汤曾特意替他建“留春楼”,还帮他纳妾,以免他客居寂寞。万枫江在《幕学举要》中即一针见血地指出,书馆、幕馆虽然束修收入相差很大,但教书不致荒废举业文章,还可居住故乡,不脱耕读本色。而作幕就成为经年远客,或者不能奉养双亲,或者人
到中年仍无子嗣,或者有子而失教。他自叹:“余游幕三十余年,身心岁月,俱非己有。”汪辉祖在《佐治药言》里也说:“吾辈游幕之士,家果素封,必不忍去父母、离妻子,寄人篱下。”
游幕在外的师爷馆舍清寒,而驻守家中的师爷妻子更是望穿秋水,且赡养照顾老人、抚养教育儿女的任务都要由她来完成。蒋坚的夫人钟氏就是无数师爷妻子的典型代表。不过照理说,幕友束修丰厚,单身在外也花费有限(如汪辉祖在比较外出作幕与教书时表示:“游幕之士,月修或至数十金,积数月寄归,则为数较多。”),理应源源不断寄回家中,贴济家用。想来蒋坚性情豪放,仗义疏财,这才使独子蒋士铨有个贫苦孤独的童年。当然也有些品行不端的师爷在外花天酒地,不顾妻子家庭陷入困境。
苦口婆心只为主人
师爷有如长官的家臣,拿人薪水,谋之以忠,必须替主人尽心尽言,又要避免忠言逆耳造成主宾相怨。
从公的方面而言,幕友是替皇上、替国家效力,辅佐官员治理人民,因此必须忠心耿耿。从私的方面而言,幕友受聘于官员,按照儒家“吾日三省吾身”中的一省“为人谋而不忠乎”的说法,也必须为东家尽心尽力。至少就民间“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道德观念来看
,幕友势必要为主人竭尽全力。用近代民法的术语,这叫做“受托人对于所受托事务应尽到善良注意之义务”。
对官员的行事提出忠告
清代最著名的幕学指导书《佐治药言》第一条就是“尽心”。汪辉祖在这一条中说:“幕友岁修所入,实分官之俸禄。食人之食,而谋之不忠,天岂有福之?”如果对主人休戚漠然无所用心,即使不遭天谴,岂能逃过舆论谴责?“故佐治要以尽心为本”。
所谓尽心,就是要认真执行幕友应承担的职责,做好东家交办的每一桩公事。其实进一步而言,只要是衙门里的公事,都应该替主人注意。《入幕须知·赘言十则》中称:“幕友既称佐治,则惟主人私事不必与闻,其他凡属在官之事,以及官声之所系,皆宜关心。例如门丁之有无舞弊、书差之有无蒙混、押犯之有无淹滥,都应随时精神贯注,留心稽察。”
尽心并不是指对主人唯唯诺诺,完全按主人意旨办事,而是要根据自己的判断,对主人行事提出忠告。《佐治药言》中称:“官为政一方,百里之内,惟己为大。”亲眷不明事理,佣仆人微言轻,没人能对官员的施政、为人进行劝诫,只有幕友居于宾师之位,既明于事理,又精于政事,平时可与官员“抗礼”,居平等地位,可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这就叫“尽言”。
尽言也是以出于公心为前提的,所以《佐治药言》又指出:“宾主之义,全以公事为重。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其实幕友之智慧并不一定高于官员,只因官员受“办错公事要受处罚”这一利害关系束缚,往往游移不定,一叶障目,反而看不清长远利害关系。而幕友只是论理不论势,旁观者清,不受眼前利害关系迷惑,故能及时提出忠告,完善处理公事。由此则“官声日著,幕名亦显”,双方相辅相成。清末名幕张廷骧在为《幕学举要》一书所作的序言中也说:“官与幕相表里,有能治之官,尤赖有知治之幕,而后可措施无失,相与有成。”
不过尽心尽言只能是出于公心,不能固持己见。如果主人也是出于公心,而且乃善意之举时,幕友自然要“成官之美”。此外,幕友尽心尽言也要看对象,如果东家主观骄傲,自高自大,幕友就要审时度势,不必竭忠尽言,以免造成主宾相怨。万枫江在《幕学举要》中说:“大约主人信任一分,则勇往一分,可以任劳,可以任怨。若是主人有疑心隔阂,则退缩收敛,不必图功,立身于无过而已。”
立断十八年争讼
尽心尽言的典型事例,可举汪辉祖所办的周氏争继案。
汪辉祖在乾隆二十五年(1760)首次以刑名幕友受聘,在江苏长洲县(今吴县)作幕,当年就遇见一件棘手的案件:当地有个富孀周张氏,十九岁守寡,抚养遗腹子继郎长大至十八岁,正准备为继郎完婚,不料继郎染病身亡。按古代的礼教和法律,应该为没有后代的死者“立嗣”。
周氏宗族打算为周张氏的丈夫立一个嗣子,但周张氏却提出要为继郎立一个嗣子,并且双方都已选定了具体承嗣的人选。由于无法和解,形成诉讼。而前几任知县都批由房族公议,可公议又久久不成,累积案牍厚达数尺,一拖竟拖了十八年。新知县上任后,双方又来打官司告状。汪辉祖问明情况,就起草一个批文,批驳周氏宗族“继郎无娶,嗣子无母,天下无无母之礼”的说法,认为儒家经典从无此说,相反倒有“为殇(未成年而亡称殇)后者,以其服服之”的说法(见《礼记·丧服小记》),并不以嗣子是否有母为前提。因此确认批准周张氏的请求。
择善固执,名扬江南
幕中同事都劝汪辉祖,事关巨室,舍律引礼(清代法律规定立嗣纠纷原则上应由房族公议),过于冒险。东家郑知县见了此批也吓出一身冷汗,再三要求汪辉祖改拟。但汪辉祖当时三十一岁,血气方刚,说:“为民父母而使节妇抱憾终生,大不可。为主人代笔而使主人造孽,于心不忍。我不管其为富为贫,只论事理。这个批文不能改,要改就请换一位幕友。”于是向郑知县辞行。
郑知县不得已,只得采纳。以后周氏族人反复起诉,都不予受理。过了三个月,县里忽然收到巡抚衙门的公文,命令将此案卷宗全部送交巡抚衙门。阖署幕友、书吏都为之震动,汪辉祖却说:“我无私心,上可对天,何况对上官?”几天后郑知县应召去苏州拜谒巡抚,回来时满脸笑容。原来本县一个秀才为此案上诉巡抚衙门,巡抚陈弘谋是清代著名的清官,事无巨细都亲自处理,所以才下令调取全案卷宗,亲自查看。当他看见汪辉祖的批文,大加赞赏,连说:“此批得体。”并下令把秀才押到苏州府去严加惩罚,同时召见郑知县,询问此批由来。郑知县逐一回答后,陈弘谋听说是一年轻幕友所拟,赞叹不已。
事后陈弘谋还下令嘉奖郑知县。从此郑知县对汪辉祖言听计从,再不怀疑,而汪辉祖也因此案而名扬江南。(《病榻梦痕录》卷上)
合则留 不合则去
师爷与主人因为立场与价值观的差异,很容易因为见解相左而产生龃龉,师爷若要保持独立人格,只能择主就馆,合则留,不合则去。
清末光绪年间,顺天府武清县(今属天津市)曾有一桩奇案:当地杨村农民杨天宝,为儿子杨红玉娶得童养媳柳蕙姑,三年后正式完婚。不料圆房之夜,蕙姑突然昏迷,气息全无。新郎杨红玉吓得魂不附体,还以为是自己弄死了蕙姑,慌慌张张逃离家门。第二天早晨,杨天宝见媳妇赤身死在床上,儿子又不知去向,痛哭之余想到暑热季节尸体不可久留,当天就草草安葬了蕙姑。
几天后,蕙姑的父亲受人挑唆,到县衙门喊冤,告杨天宝逼奸儿媳未遂杀人灭口。县官何知县下令开棺验尸,可棺材里却躺着一具中年男尸。经查此人乃邻县木匠阮阿毛。当下何知县认定是杨天宝连夜杀二命,便动用大刑,迫使其认罪。
何知县取得杨天宝认罪口供后,自认铁案如山,就请刑名师爷李厚斋起草上报的公文,不料李师爷却向他辞行。由于何知县怎么阻拦,李师爷都执意要走,何知县便追问原因。只见李厚斋说:“老公祖办此案为赶破案期限,竟不顾人命关天。阮木匠尸体来得蹊跷,杨红玉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柳惠姑尸体不翼而飞,这样结案能免上司驳诘吗?对得起一方百姓吗?”何知县这才觉得事情严重,赶紧连赔不是,请李师爷出主意。李厚斋说:“我也别无良策,只有一个‘缓’字。”何知县闻言只得压下案子,暂且不审。
一个多月后,杨红玉在外地听说父亲被抓,奔回家乡自首,声称是自己连杀二命,与父母无关。何知县以为此案总算水落石出,又要结案,但李师爷仍不附同,再度卷铺盖准备走人。何知县只得再作调查。最后经四方查找,终于在承德附近的建昌县(今远宁凌源县)找到了还活着的柳蕙姑。原来被安葬了的蕙姑当晚苏醒,喊叫救命,正巧阮木匠与侄子阮祥经过,救出了她。但阮祥贪图女色,竟杀死叔叔放进棺材,并胁迫蕙姑与他连夜逃亡,来到距武清有七八百里之遥的建昌。想不到柳惠姑的父亲后来也迁居建昌,而杨天宝怀疑柳家移尸讹诈,跟踪前来,正好找到儿媳。至此疑案真相大白,阮祥杀死叔叔被凌迟处死,蕙姑也与红玉再续姻缘。(《惊人奇案》卷六)
规劝不成就该走人
上述的奇案之所以未成冤案,主要是由于李师爷不惜以辞馆来坚持要弄清事实。这种与主人“不合则去”的态度,是清代正直幕友所一贯主张的。所谓“合则留,不合则去,是处馆要义”。
宾主不合可以是指像何知县、李师爷那样为了公事而发生的意见不合,但最主要的还是指主人欲假公济私而与幕友发生不合。
汪辉祖在《佐治药言》中说:“嗟乎!尽言二字,盖难言之。公事公言,其可以理争者,言犹易尽。彼方欲济其私,而吾持之以公,鲜有不龃龉者。”他反对那些借口“匠做主人模”,或“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木已成舟,无法挽回”,见主人假公济私,仍“委蛇从事”之人。他主张幕友应该对于官员不对之事“挟利害而强争之”,不惜作出辞馆表示,使主人“悚然悔悟”。
如主人仍不悔悟,那么幕友就不应该再予以佐治,“如争之以去就,而彼终不悟,是诚不可与为善者也,吾又何所爱焉。”尤其是如果主人欲行贪赃枉法、鱼肉百姓之事,幕友更应该坚决辞馆:“夫官之禄,民膏民脂(古代地方衙门中均立有“戒石”,上刻有后蜀孟尝原作、宋太祖摘编的《戒言铭》:“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而幕之修,出于官禄。吾恋一馆而坐视官之虐民,忍乎不忍?”
另外,所谓合与不合还指官员是否信任幕友、倚重幕友,如果官员“平时重信司阍,偏信官亲,视幕中之友不过如办事书吏,则贤者当见机而作,勿贻恋栈之讥也。”(《入幕须知·赘言十则》)对昏庸无能、亲信小人的官员,幕友如规劝不成,就应坚决辞馆;这同样也是“不合则去”。
应征时须慎选主人
那么动辄以辞馆来规劝主人是否会影响幕友的名声,以至于影响幕友将来就馆呢?这种可能性当然是存在的。所以汪辉祖强调“不合则去”的一个前提是“择主就馆”,亦即“聘请幕友”应该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官员可以挑选幕友,幕友也应挑选官员。为清官、好官佐治,幕友自己可以得到好名声,但如果不幸被昏官、贪官聘入幕中,就会贻误名声,所以只要发现所择非人,就应立即辞馆。何况天下好官多于贪官,正直者总能受到欢迎,恋栈不去反会穷途末路。此外,汪辉祖还强调,只要出于公心,就不能迁就主人不当的意见,否则祸害一方百姓,大损阴德,毕竟“负心之与失馆,轻重悬殊”,幕友与其负心害民,不如辞馆走人。所以要做到“合则留,吾固无负于人;不合则去,吾自无疚于己”。
不宜投入太多私人情感
为了保持幕友这种自由、独立的“宾师”地位,很多名幕都主张幕友不应与主人感情过于融洽,也不可处馆过长,否则在去留问题上就会陷入两难境地,而且也会溺于感情而不能冷静、客观地向主人提出忠告。《佐治药言》专有“勿过受主人情”、“处久交更难”、“宾主不可忘形”等条,告诫幕友要保持独立的人格与立场。汪辉祖在平湖县做师爷时,与知县刘国年岁相当,情趣相同。有一次宴会时,刘知县提出要和汪辉祖结拜兄弟,但汪辉祖回答说:“去馆之后再从尊命。”旁人笑他过于迂腐,可刘知县事后更加尊重他。宾主相得,传为佳话。
高标准的职业道德
师爷是幕后黑手,很容易滥用职权,收贿贪赃,挥霍无度,因此当师爷更应重视“立品”,唯有洁身自好,才能长久。
师爷若要做到尽心尽言、不合则去,那么首先必须“立品”,并且能洁身自好。所谓立品,就是指要自己看得起自己,既不妄自菲薄,也不自高自大。汪辉祖在《佐治药言》中特立“立品”一条,告诉幕友若要使主人对自己言听计从,首先必须让主人对自己没有任何的怀疑。为主人出谋划策,要顾全官、幕名声,不能“缁缁计利害之心”。幕友处理的事务,关系到官声美恶,民生利害,所以要谨慎从事,“自视不可过高,高则意气用事;亦不可自视过卑,卑则休戚无关。”
此外,幕友要把自己摆在主人的朋友位置上,时刻考虑到是与主人一起为国家效力治民,不能自认只是个受雇者。“卖文度日、以才佐人,并非快意事,但绝不能有寒乞相,使主人菲薄。”尤其不能唯利是图,见钱眼开。“岁修无论多少,是分所应得,此外多取主人分毫,便是情分”——既受了主人的非分之情,势必要为主人办些非分之事。所以宾主关系再好,也要授受分明,一时有急用请求预支岁修时要有限度,否则遇有不合,“势必不得洁身而去”。
深居简出、不应酬交际
立品自尊,是清代很多幕学指导书所强调的一项原则。清末张廷骧在《入幕须知·赘言十则》中也强调:“幕道断宜自重。”自重的含义与上述汪辉祖所列举的几项大致相同。此外他又主张幕友自重还应表现在交游上。幕友应在作幕衙门里深居简出,不事交游。除幕中诸友外,同城其他官署的幕友、主人的上下级官员及其幕友、当地的士绅巨室等都没有必要多加接触,更不用说当地的三教九流人物或衙门中的胥吏仆隶了。张廷骧自己历应州县官之聘为幕,从不与同城僚友、当地士绅交往,“盖一经交接,纵使坦白为怀、毫无他故,而形迹之间,终启嫌疑”。
精通幕学、不收贿赂
幕友要在人格上自尊自重,其资本就是自己所具有的专门才能。毕竟幕友是靠才能挣钱,所谓“宾利主之修,主利宾之才”,双方关系说到底还是利害相交。所以幕友必须精通幕学,足以佐治,才能立足稳固、自尊自重,才不会流于自高自大。万枫江在《幕学举要》中指出,幕友如果胸无成枝,人云亦云,委蛇进退,碌碌无为,滥竽充数,就只能是“莲花幕客,侪于佣伍矣”!
幕友在人格上要立品,要自尊自重,更要洁身自好,不能自甘下流。立品、洁身的前提都是“立心要正”,要出于公心。“公则无心之过,终为舆论所宽,私则循理之狱,亦为天谴所及”。出于私心处理公务,即使表面上看来合情合理、合乎法律,大众难以非议,但仍逃不过上天的谴责报应。
洁身自好首先必须不能收受贿赂,为私人说项。由于幕友暗中操纵裁判、行政事务,自然成为当事人行贿的对象。确实也有很多师爷见钱眼开,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使官员作出有利于行贿人的裁判。更甚者,还有师爷充当中间人,为贪官与行贿者牵线讲和,讨价还价。不过多数幕友都耻于此道。
非分之财,得之是祸
汪辉祖初入幕道时,在长州县做刑名师爷。刚至署,就有个大胡子的幕中同事向他传授收受贿赂之术,并且对他说:“非此不足以济贫。”汪辉祖心里虽然很反感,但想到自己是后进新学,不能顶撞前辈,所以只是虚与委蛇一番。
大胡子在列举了前几任师爷的例子后,话锋一转,就开始向汪辉祖介绍某位愿意送贿的诉讼当事人(被告)。汪辉祖新来乍到,也不愿意张扬,只是笑笑,未置可否。大胡子还以为他同意了,当晚就介绍那位被告前来送贿银。结果汪辉祖当场将对方赶出。贿赂者不知就里,还以为汪辉祖嫌钱少,第二天晚上增加银两,再度上门行贿。汪辉祖见状大怒,把他赶走后,立即起草一个拘押被告的批文。正巧大胡子前来观察动静,见了批文大吃一惊,连问汪辉祖是为何缘故。汪辉祖为保全他的面子,只推说是主人的意思。
当年七月,汪辉祖向主人告假去南京参加江南乡试,主人于是找了个师爷暂时代理。大胡子见状故技重施,又去兜售他那一套伎俩,结果那位代理师爷欣然接受了,照计施行,才两个月时间就捞了一大笔钱。可是好景不长,等汪辉祖考试完毕回署,这件事就已败露,江苏巡抚派员前来追查,大胡子只得携同那位代理师爷仓皇出逃,落了个被通缉的“劣幕”下场。汪辉祖由此事而“悚然于法之不可试、利之不可近”。(《续佐治药言》)
要求自己与家人节俭度日
洁身自好以外,师爷还要能节俭养廉。汪辉祖认为“卖文之钱”,要事以积蓄才对。如果硬要仿效豪华官宦,任情挥霍,就“失寒士本色”。他指责一些师爷得到丰厚的束修,就“嬖优童,狎娼妓”,花钱如流水,一顿宴席赏钱就花去好几两。一旦失馆,只能典质借贷,负债累累。再次得馆后为还宿债,势必唯钱是视,再欲洁身自好已是不可能之事,最终将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
幕友要洁身自好,还需告诫家人勤俭持家。书馆塾师,都在家乡,家人可以目睹其挣钱之不易,能够节俭度日。而幕友单身处馆,报酬也较丰厚,每次寄回家中的银子常有百余两,家人不能体会其挣钱之不易,往往出手阔绰。这样一来,“得馆仅足以济,失馆必至于亏”,应了一句谚语,叫做“搁笔穷”。所以幕友要洁身自好,还应“范家”,才能立足稳固,可进可退。
体制外的操盘手
每一个师爷在幕后监控的各项政务,原本都由体制内的官员与书吏所执掌,如此一来,便形成体制外干预、侵权的现象。
幕友以佐治为名,实际上就是在办理各项政务,且这些政务原先应该是由地方政府中的幕职官、“佐贰官”、“首领官”,或各房书吏来处理的。例如刑名师爷所负责的一些刑事司法事务,很多应该由汉唐时的县尉、明清时的典史来处理。而刑名幕友批答诉词、确定审期、起草判词的“业务”,原来是由刑房书吏所承办的。至于书启、挂号师爷的职责,则是属于传统的政府秘书长——主簿的。另外,钱谷、征比师爷所管事务,原来归户房书吏掌理。
师爷取代佐贰官
这种由幕友代行原由佐贰官、首领官及各房书吏所负责的事务的现象,清代人已多有议论。汪辉祖在《佐治药言》中说:“幕客以力自食,名为佣书,日夕区划皆吏胥之事。”张廷骧编《入幕须知》时,也在序言中称:“自幕职废而鸿才硕彦无由自致功名,于是幕为专门名家之学。”
清代的杨象济在其上疏中更是直接建议由刑名、钱谷师爷出任各州县佐贰、首领官。他认为,由于实行回避制度,幕友、主官都不熟悉辖区的风土人情,且主官要用全部养廉银作束修礼聘幕友,而幕友即使办错事也不必直接承担责任,造成权责分离。如果要让州县官真正治理好所辖地区,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佐贰、首领官被剥夺的各项权力交还他们,然后让那些资格较老、任职较久的幕友担任佐贰、首领官,使其真正发挥作用,达到权责统一的地步。再则,这些由幕友出任的佐贰官、首领官在经过一定的年限、考核政绩确有成效后,就可升任主官,且不应回避本籍,“使之休戚相关,不敢为暴虐奸邪之事”。(《清经世文续编》卷二十二)
衙门书吏由盛转衰
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明清时州县属官、佐杂官及书吏的地位不断下降,其职能日益减弱的缘故。当时人评论说,本朝(清朝)重科举而轻佐贰,所以科举正途出身的官员只有在受劾被贬后才任佐贰,因此佐贰幕僚卑下且罕有人才,而署中各请“通儒达彦为幕友。”(《清经世文续编》卷二十二)明清时将佐贰官划为杂途,一般由书吏积年资而选任,或者由平民捐纳得官。佐贰官常不满额,权限亦被主官侵夺。不过主官虽夺取佐贰职权,但也无暇顾及,这才转交师爷协助处理。
书吏历来是衙门中的重要角色,尤其元代长期停止科举考试,官员的主要来源便是书吏。明代鉴于元代政治腐败的教训,认为主要是胥吏弄权所造成,因此限制书吏任官。明初重臣刘基写《官箴》,其中提到“人有恒言,遇吏如奴,坚防固堤,犹恐或窬”(《诚意伯文集》卷八),告诫官员要把书吏当成奴仆对待,时刻加以提防。明太祖定明律,专列“吏卒有罪长官可先斩后奏”之条。
然而实际上,书吏仍控制着地方实际政事,因为科举出身的官员往往不熟悉行政事务。所以明末思想家顾炎武说:“今集百官之权,而一切归之吏胥,是所谓百官者虚名,而柄国者吏胥而已。”(《日知录》卷八)清代统治者吸取明代教训,进一步设法降低书吏地位,凡地方司法行政事务规定都必须由正印官亲自主持,不准书吏独当一面。当然清代统治者也清楚地方官绝非个个全才,包揽一切事务并不可能,于是才允许地方官聘请幕友帮助处理政务。
防官私竟造成官私
说来可笑的是,秦汉以后历代统治者都煞费苦心地防止地方势力,防止尾大不掉,处处设防监视,极力使地方长官与其下属不能有特别的私人关系,所谓“用一人焉则疑其自私,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行一事焉则虑其可欺,而又设一事以防其欺”(《明夷待访录·原法》)。可到了清代,一个地方长官到任时,就随身带来自己的一整组工作团队,办理政务的有自己私人聘请的各类师爷;执行重要政务、办理具体事务的有私人召募或由人推荐而来的各种仆役,如看门的“门房”、管理公文发送传递的“签押”、管理仓库的“仓场”、执行征税的“税务”、跟随长官左右的“跟班”、外出接洽的“执帖”等,统称为“长随”或“长班”。本地政府机关现成的由书吏、衙役组成的班子再也不能发挥正常的公共职能,都必须听命于“内衙”的指挥,剩下的作用只有敲诈良民。
历代统治者想防止官员之私,最终却造成了官员之私,即由体制外的私人智囊团取代体制内的政府行政人员。而且更坏的是,这个私人内衙与当地的地方利益没有任何处害关系,纯粹只是一个流动的、外来的剥削者。古代地方政府的社会公共职能原先就相当不足,现在更进一步剥削。而内衙和外衙两套班子的争锋、冲突,也进一步降低了政府的行政效率。于是,社会财富的分配格局中,又出现一个新的食利集团。
体制外的团队声势浩大
清代统治者对此并非毫无认识,也确实曾采取过若干补救措施,如乾隆元年(1736)的一条上谕规定,“直省司、道以下各省幕宾,除缘事黜革及报掌书、算、内、号琐事,与本官子弟亲属来属帮办者概不许其申送外,其延请管理刑名、钱谷之幕宾,自申报存案之日起,计算六年期满”。(《大清会典事例》卷七)这里规定幕友跟随主人的时间不得超过六年,不过仍允许以私人亲属子弟掌握内衙。
到了清末,这种由幕友与长随组成的内衙愈加扩展,《谢金蛮教谕语》记载说:“每州县有门子一二人、长班一二人,极其足用矣。内幕先生有刑名、有钱谷,固已足用矣。而幕友乃有案总复有钱粮总,有钱谷复有征比,有书禀、号件复有红黑笔。长随中则名目更多,即门上一项,其中多至七八人,或十数人,其中又分门类。”体制外的“组员”之多,令人咋舌。
为主人博取好官声
不论是司法审判,还是赈灾救济,都攸关人命,身为师爷必须替主人费心琢磨,衡情酌理,才能替主人博得良好的官声。
清代曾有一个流传很广的奇案故事。某地一个商人,长期在外奔走贸易,家里留下一个瞎眼妈妈,由妻子供养服侍。有一天商人归来,老母亲高兴得不得了,叫媳妇煮鸡汤给儿子喝,不料当晚商人突然死去。族人、邻里报官请求验尸,验尸结果商人是中毒身亡。县官认为肯定是媳妇另有奸情而谋杀亲夫,于是严刑逼供,屈打成招,问成凌迟死罪,上报上级复审。
该省巡抚至地方巡视,看了这个案件卷宗后,觉得其中似有疑问,就亲自到刑名师爷住处来商量。可是那位师爷正在和门徒对弈围棋,棋盘上杀得天昏地暗,根本顾不得分析案情,遂捏着棋子心不在焉地说:“这个案子已经过县、府、道、司几次复审,想来不会有什么冤枉,大人又何必再加驳诘,另生事端呢?”巡抚虽然心存疑虑,但听了这番议论,也就没再坚持。于是那位媳妇就被凌迟处死了。
行刑后的当晚,那位师爷正要睡觉,突然听见有人敲门,接着一个浑身是血的女鬼从门缝里钻了进来。女鬼指着师爷大骂:“你不过是写几个之乎者也的酸秀才,自称精通法律,诓骗主人,坐享厚俸,竟然就敢草菅人命!巡抚大人还想为我平反,特意不耻下问,而你为了一盘围棋就支吾漫应。我死不足惜,只是不甘心背上谋杀亲夫的恶名声。现在上天已允许我向你索命!”说着扑向师爷。师爷吓出一身冷汗,赶紧跪下求饶,说:“我罪应如此,只是家中有八十岁老母,离家经年,能否让我回乡探望一下?”女鬼说:“念你有孝心,暂缓两个月。”说完就不见了。
翌日,师爷即告假回乡探亲,后在回衙途中暴毙。后任巡抚再查此案,发现商人那晚在葡萄架下喝酒,而葡萄架上有一只四寸长的大毒蝎,它一闻到鸡汤香味就会喷射毒液。于是案情大白,商人妻子得到昭雪,县以上各级官员都被处罚。(《折狱奇闻》卷四)
不成全善举,必遭恶报
这个广泛流传的故事说明,如果幕友不成全主人的善意之举,就会遭到恶报。汪辉祖在《续佐治药言》中特意写了一条“须成主人之美”。他认为,即使幕友觉得自己的意见是正确的,但如果主人另有善意的想法,仍应辗转筹划、再三斟酌,以成全主人之善意,才能有利于百姓。绝不可一意孤行,固执己见。所谓“公门中好修行”。为了说明这个道理,汪辉祖在书中也记载了一个不肯成官之美而遭恶报的故事。
乾隆年间,浙江归安县曾有一位知县名叫裘鲁青,他请了一位刑名师爷,无锡人张希仲,主宾相处得不错。有一次,县里发生一件情杀案,有个妇女与人通好,奸夫为了能与她结婚,就杀死她的丈夫。案件破获后,裘知县在审理中认为那个妇女对于奸夫谋杀自己丈夫一事并不知情,可以仅按“有夫和奸”罪处罚。按清代法律,这一罪名应处徒刑两年。但张希仲却大加反对,说:“孔子写《春秋》,以晋国赵盾在国君被杀时没有讨伐叛逆,因此记录为‘赵盾弑其君’。另外,以许国世子在父亲生病时,没有先尝药就给父亲服药,致使父亲中毒身亡,故记录为‘许止弑父’。所以孔子《春秋》有‘诛意(处罚行为人动机)之法’。这个妇女不可轻纵,仍旧应按‘同谋杀夫’罪处罚。”这项罪名也是一个凌迟死罪,所以妇女最终被处死了。
不久,张希仲每夜都梦见一个女鬼披头散发、手持利剑前来索命。女鬼还说:“我没犯死罪,你为什么要反对县官的好意,硬处我死刑?”一边说一边用剑砍张希仲。张希仲每每噩梦醒来,被砍的地方仍旧很疼,最后只得辞馆回乡,可女鬼仍夜夜入梦。不久他就死了。(《续佐治药言》)
协助官员获得好名声
当然,成官之美绝不仅仅限于司法审判。清乾隆年间,钱塘人许乐亭长期在陕甘两省作幕,颇负盛名。乾隆二十四年(1759),直隶总督兼漕运总督方观承到陕西督运军粮,延请许乐亭入幕,专掌起草奏折。当时平凉一带发生饥荒。许乐亭自行起草了一个奏折,奏请皇帝批准将购买、输送军粮的帑银赈济饥民。
方观承见许师爷未征询他的意见就以他的名义起草奏折,心里有点不高兴,且惟恐这份奏折惹皇帝不悦,怪罪自己,遂将它压下,不做任何表示。两天后,许师爷见自己的奏折草稿根本没被打算采用,就直接去找方观承,请他立即签署发出,否则即辞馆不干。方观承不愿失去这个帮手,只得亲笔修改后发出。不料乾隆皇帝见了此折,大加欣赏,以方观承能爱民如此,御笔朱批拨库银四十万两赈济灾民,并下令嘉奖他。方观承得知后喜出望外,连连感谢许师爷的用心。(《清代吏治丛谈》卷二)
导正主人、解除困境
义和团兴起后,清廷一度下诏向各国开战,军机处发出廷寄,要各地督抚限时焚烧外国教堂。袁世凯当时任山东巡抚,接到廷寄后立即转发。替他办理洋务的师爷徐抚辰是湖北江夏人,听说此事后极力劝阻无效,当下就打点行李走人。徐抚辰留下一封书信给袁世凯,力陈开战诏书只是“乱命”,会导致“以一国弱昧而服八国明强”的局面。袁世凯读完信后醒悟过来,马上派人追回徐师爷,并用六百里、八百里牌单追回已发的公文,转而镇压义和团,后来果然因此得到慈禧太后和列强的的赏识。(《世载堂杂忆·侧面看袁世凯》)
也有的师爷能替主人解除公务以外的困境。清末曾国藩的门生许振出任江苏布政使,当时曾国藩已死,曾国藩的弟弟曾国荃为两江总督,是许振的顶头上司。由于过去两人关系不好,现在成为上司下属后,许振即听说曾国荃已经准备好奏折要弹劾他,不禁焦急万分,赶紧向刚聘请的一个绍兴籍刑钱师爷讨教。
那个师爷听完来龙去脉后表示,事到如今,只好以情动人。于是火速在南京城里买下一幢大房子改建为书院,并取名“文正书院”,用以纪念曾国藩(谥文正)。开学那天,许振请曾国荃以及全省大员莅临,曾国荃不得不来。在此之前,绍兴师爷还替许振拟了一副对联挂在曾国藩遗像两旁:“瞻拜我惟余涕泪,生平公本爱湖山。”只见许振伏地痛哭,恭请曾国荃上书院匾额。礼毕,许振向全体生员讲话,说自己受先师之恩,毕生难报,所愿两江人士不忘先师恩德,刻志求学,继承先师。制军(指总督曾国荃)是先师之弟,大家见制军就如见先师一般。
他那一席话讲得感人肺腑,以至曾国荃回到总督衙门,就烧了弹劾许振的奏章,并说:“我如果弹劾许振,就对不起先兄了。”(《世载堂杂忆·绍兴师爷的妙计》)
成官之美,一举两得
幕友为主人尽心尽力之余,要替主人前程考虑,辅佐其获得良好官声。当主人有良政善举时,必须加以赞助辅佐,千万不可掉以轻心。从公的方面而言,官有良政善举,利国利民,幕友既为之佐治,自然有义务竭尽全力促其成功。从私的方面而言,为官员的良政善举出力,成官之美,使官员获得循良清廉的名声,也就是替自己做了广告,以后不愁失馆赋闲。儒家早有“君子成人之美”的传统,而幕友身为佐治的儒士,对这一传统自然必须身体力行。
衙门体制外的“公务员”
传说清朝雍正年间,河南总督田文镜手下有位名叫邬思道的“绍兴师爷”。有一天邬师爷问田文镜:“大人,您是想当一名有名的总督呢,还是想当一名平常的总督?”田文镜答道:“当然想当有名的总督啦!”邬师爷于是说:“大人如果想当有名的总督,就请放手让我行事,您不要干涉。”然后,他替田文镜起草了一份奏折,不让田文镜看半个字,连夜誊清密封,差专人送到北京。事后邬师爷对田文镜说:“只要这份奏折上去,大人的事就成了。”
原来这份奏折是参劾当时权倾一时的吏部尚书、总理事务四大臣之一的隆科多。隆科多乃雍正皇帝胤的舅舅,康熙皇帝驾崩后,他即宣读遗诏,让身为四阿哥的胤继位。可是胤当了皇帝之后,总觉得隆科多曾参与自己篡夺帝位的阴谋,很想剪除此一知情者,所以当他接到邬师爷起草的这份奏折后,正好借题发挥,罢了隆科多的官,以后又判刑监禁。由于这件事,雍正皇帝对田文镜宠遇有加,不但让他长期督豫(河南),还兼督山东,成为其手下最得信任的地方大员。而邬师爷也因此获得田文镜的信任。
有一次田文镜和邬师爷为了一点小事,意见不合,结果邬师爷甩手离去,让田文镜事事都不顺利,最后只得再请邬师爷回来。结果邬师爷大摆架子,每天要有一个五十两重的银元宝放在桌上,才肯捏笔,田文镜也只得依他。雍正皇帝听说此事后,竟在田文镜的请安折上批:“朕安。邬师爷安否?”田文镜从此全凭邬师爷替他拿主意。
田文镜死后,各地督抚纷纷以重金聘请邬师爷,可这位邬师爷却失踪了。后来有人在北京看见他,原来他已入宫替雍正皇帝办事。
这则故事见于李岳瑞的《春冰室野乘·田文镜之幕客》,可能只是“野语村言”而已。首先田文镜得宠于雍正皇帝,是在督豫以前,因受命祭告华岳,归京直言山西灾情而引起皇帝注意。其次隆科多的罪状多犯在朝廷京师,外省即使有所耳闻,也不能代疱参劾。尤其奏折制度形成于康熙年间,外省大员的奏折乃是向皇帝打的“小报告”,极为机密,必须亲笔书写,不容他人誊抄,再则皇帝也是亲阅亲批,绝不可能由他人一手包办。
然而,这个故事中提到官员拿钱聘请“师爷”,全靠师爷来处理公务的现象,确实是清代政治的一大特点。这种师爷的正式称呼是“幕友”,或者叫“幕宾”、“幕客”。在清朝各种大大小小的政府衙门里,都有幕友参与政务,帮助官员处理各项公务。就清代1358个县、124个州、245个府与18行省的布政司、按察司、巡抚、总督每个地方衙门,以及朝廷六部、大理寺、理藩院、詹事府、都察院等中央机关衙门来看,只要每个衙门请四位师爷,全国的师爷总数就当有一两万人之多,形成不亚于正式官僚团队的庞大群体。
站在幕后的心腹(1)
谢安拜会桓温时,郄超奉命在帘帐后作记录,被谢安发现,笑他是入幕之宾。幕府里的参谋、师爷,一向都是隐身幕后,参与机密。
东晋时权臣桓温独揽军政大权,还有心废黜皇室,自己当皇帝。他手下有位参军,名叫郄超,精明强干,第一个劝桓温“定废立大计”,深得桓温信任。桓温府中上下都称郄超“能令公(桓温)喜、能令公怒”。桓温自己要当皇帝,最大的阻力来自拥戴东晋皇室的江南世家大族。有一天,江南世族首领谢安、王坦之前来拜访,桓温为了仔细揣摩他们的来意,就派郄超卧在帘帐后记录谈话内容,不料双方才谈到一半,一阵穿堂风吹来,掀开了帘帐,郄超只得尴尬地起身向谢安、王坦之打招呼。精明老练的谢安只是哈哈大笑,说:“郄生真可称得上是‘入幕之宾’了。”(《晋书》卷六十七)
“入幕之宾”一语双关
谢安在这里所说的“入幕之宾”,可算是一句双关语。“幕”可以是指郄超藉以藏身的帘帐。中国古代习惯用帘帐之类的纺织品来分隔房屋内的空间,而这种起隔断作用的帘帐,统称为“幕”。严格来说,“在上曰幕、在旁曰帷”,一般则混称为“幕”。帷幕之内是居室私密之处,能进入帷幕中的宾客,自然与主人关系非同一般,因此我们习惯以“入幕之宾”指心腹、死党。另一方面,谢安这句话中的“幕”,也可以指郄超所任的“参军”官职,因为当时此一官职被称为“幕僚”、“幕职”。
幕僚的起源与演变
至少从传说中的有巢氏教人构筑房屋时起,汉族人就习惯居住在土木建成的房屋里。惟一的例外是,当大军远征时,只得在旷野上临时搭起的帐篷内休息。这种帐篷,古代即称“幄幕”。
汉朝时统帅率军出征,有权自行招聘、选任文职僚属,设置府署,帮助处理军政事务,称为“开府”。由于这类府署设于幄幕中,所以又叫“幕府”,而统帅左右的僚属,也因之被称为“幕僚”、“幕职”。幕僚种类繁多,有相当于近代参谋长、统帅司令部工作的“长史”;有参议军机,帮助指挥军事行动的“参军”;有类似近代副官、秘书,管理文书及各类档案的“主簿”、“记室”,等等。
到了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战乱频仍,四处皆为战区,各地都实行“军管”,地方长官由武官兼任,将军左右的僚属也就从单纯的军官转变为辅将军“上马管军、下马管民”的文武兼任官职了,且文职比重往往超过武职。这一习惯传到唐宋时代:唐代地方最高行政机关州、府衙门都设有长史、参军、录事等官职,号称“幕僚”;宋代诸州也专设“幕职官”。不过这些官职早已与军事行动无关,也不供职于狭义的幕府。
服务于军事机构的文官
直到明清时期,狭义的幕僚仍指服务于军事机构的文职官员。如明代小说《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十六《夺风情村妇捐躯 假天语幕僚断狱》中的“幕僚”,指四川省都指挥使司(一省最高军事长官及其指挥机构)下属的断事官(军事审判官),当时这位断事官正代理四川成都府汶川县县官的职位。
简而言之,幕僚的主要特点是:他们主要供职于与军事有关、或由军事机关转化而来的政府机构;他们的职责主要是为长官提出建议、顾问咨询、帮助处理文书档案、管理文职行政事务;他们和长官的关系比较密切,同长官一起进退,即使不是由长官自行任命的,至少其人事调动升迁要考虑长官的意见;尤其重要的是,他们具有政府官员的身份,享用政府发放的俸禄。即使是在清朝末年,为对抗太平天国而组建的非正规军——湘、淮、楚等军队系统中,其幕府中的幕僚也均由统帅奏调,或奏请特加委派“赞助军机”的官员,其薪俸来自各军的局营。湘军及淮军的幕府中出了不少大官,如淮军幕府里就出了十位督抚级大官,而淮军将领升至督抚的才四人而已。(参见王尔敏《淮军志》第七章)
站在幕后的心腹(2)
不具公职的幕友
本书所讲的师爷幕友,与幕僚相比有很大的不同。首先中国古代一般州、府以上的长官才兼领军职,基层县级衙门从不成为“幕府”,所以清代基层州县的幕友虽然以幕为名,但其所入的是“无幕之幕”。尤其幕友并不具公职,很多人不仅没有官员身份,甚至没有“功名”,算不上是绅士。而他们也不能领取国家发放的薪俸,其报酬是由聘请他们的官员从私人腰包拿出来的。不过由于师爷的职责与幕僚相近,同时又与官员有着密切的私人关系,是由官员私人聘请的,因此才仿照幕僚的惯例而称为“幕友”。
《南史·庾杲之传》里记载名士庾杲之受聘入王俭的幕僚为长史,有朋友寄信给王俭表示祝贺,说有这样的名士入幕,就好比芙蓉傍依莲花池绿水,鲜丽有加。因为这个典故,后人往往将幕府雅称为“莲幕”,而入幕的幕友也就连带称“莲幕”,正好和表示官府大堂的“琴堂”相对。“琴堂”原出典于《吕氏春秋》、《史记》等书,描写孔子学生不齐治理单地“鸣琴而治”的故事,但是在和“莲幕”相对称时, 援引《列子·汤问》伯牙鼓琴得钟子期知音的典故,来表示宾主相得之意。
师爷应是指一些受过专门训练、具有一技之长的读书人,被各级长官聘为某一专门科目的私人顾问,并协助长官处理各项专门的公务。他们所处理的虽然是公务,但却没有任何公职——如果担任了某一公职,他们就成为“幕僚”而不再是“幕友”了。就“入幕之宾”的第一个含义而言,幕友可说是参与机密、担任心腹的“入幕之宾”。可是清代早已不将布幔作为主要的房屋间隔材料,要钻牛角尖的话,师爷们所入的仍是“无幕之幕”。
清代的幕友与幕僚
不过在清代总督及各省巡抚衙门中,幕友与幕僚的区分要稍微复杂一点。清代总督例兼兵部尚书衔,综理一省或数省军政要务;巡抚初无军权,以后也常兼兵部侍郎衔,综理一省军政。督抚衙门因此也可称为“幕府”。但清代督抚衙门与前代幕府不同,其衙署并没有正式、常设的僚属,一般有文案处、营务处等机构,长官都由督抚奏调,临时委派,其报酬由督抚从某项政务的专用经费中开支。
督抚常会从没有官职的士大夫中选才入幕,习惯上凡办理军务、赈灾、河工、漕运之类事务的称“幕僚”,而凡办理平常行政司法事务的的仍称“幕友”。这些幕僚、幕友有的已有官衔、功名,有的仍为平民百姓,其报酬大多由幕府经费中开支。一般而言,办理正常行政司法事务的幕友为专门人才,长期“佐治”,很少有机会上升为官,而办理军务、赈济、河工、漕运之类的专项政务的幕僚则很容易被委以官职,步入仕途。清末名臣左宗棠即为此途入仕的典型:左宗棠中举后三次未能考中进士,遂绝科举之念,转而研究舆地兵法。后来,太平军起,天下大乱,给了他出头的机会。
咸丰二年(1852),当太平军围攻长沙时,左宗棠得到老友胡林翼的推荐,以“知兵”的才能,到湖南巡抚张亮基幕中当师爷,帮忙出谋划策。为此张亮基上奏朝廷,给他一个七品知县的空衔。第二年太平军撤围,左宗棠因功被保举为直隶州同知(从六品),但仍有头衔而无官职。后来,骆秉章出任湖南巡抚,延聘左宗棠为幕友,并大加信任、言听计从,幕府里俨然就是个没有官职的左师爷当家。以后左宗棠因曾国藩等人的保举,得到朝廷委任“以四品京堂从曾国藩治军”,从幕友转变到幕僚,为将来在宦途上大显身手奠定了基础。
让地方官得以“全能”(1)
地方官面对财政、经济、司法、学政等繁重政务,无法事必躬亲,只好广聘师爷,他们各有专长,扮演地方官的分身。
在中国古代政府机构中,发号施令的是官,簿书记录的是吏,而清代幕友既不是官,也不是吏;他们是被官员聘请来当私人顾问的专家。
尽管幕友并没有任何公职,却是清代政务的实际操作者,无论司法审判、赋税征收、公文批阅、考试选才等各类政务,都有专门的幕友在幕后操作,甚至“钱谷刑名一切资之幕友,主人惟坐啸画诺而已”(《皇清经世文编》卷十四)。帝王设官治民,而官员则请幕友帮其治民,所以号称“佐治”。
从“养士”到“幕学”
至晚从战国时四大公子养士时起,中国政治舞台上出场人物的身后总少不了门客帮闲。这些人或出谋划策,或代笔捉刀,或随吟清谈,或承宣接洽,各为其主、各持其务,一直是政治上的重要角色。不过直到清代,门客幕友才成为各项政务不可或缺的人物,幕友佐治才得到法律及社会的广泛认可,才成为一种专门的学问——幕学。
清初的政府文件及皇帝发布的上谕已提到幕友佐治,承认这一类非官非吏的人在政府机构中的存在。例如雍正年间的《钦颁州县事宜》,是基层政府的“工作注意事项”,其中即专列“慎延幕友”一条。此外,雍正年间也已出现不少“幕学”著作,教导读书人在出仕主治之外,还可走“作幕友佐治”的道路。清代号称“无幕不成衙”,尤其基层州县衙门,至少也得请刑名、钱谷、书启、挂号等四五位幕友。
基层官员人数递减
幕友佐治风气的形成,有着复杂的历史背景。大概而言,首先是因为地方基层政府机构执行政务的需要。
中国古代政府机构的演变有一个奇怪的趋势:基层“亲民官”总是越来越少,而上层治官的官总是越来越多。战国时法家著作《商君书》主张“明主治官不治民”,后世虽以儒学为政治主流思想,但在实践上似乎正是按《商君书》的理论在执行。以最基层的县级政府而言,秦汉时县有县令、县丞、县尉,县令可以自行选任掾吏,处理各项政务。唐、宋、元时,一县至少有五六位有品级的官员,二三十位无品级的官佐。到了明清,县级官员有品级的不过两三人而已。
就编制上而言,一县之中,县官(称“知县”,也称“大堂”、“正堂”、“正印”。正七品)一人,下有“佐贰官”:县丞(正八品)、主簿(正九品)、典史、税课大使、河泊所官、仓大使(皆未入流);“杂官”:巡检(从九品)、驿承(未入流)等。县官以下的这些官总称“佐杂”,实际上并不满员配备。据《大清会典事例》统计,全国州(清代有两种州,一种是与府同级的直隶州,一种是与县同级的属州)、县官共1448人,州县佐杂官共3046人,平均每一州县不过2.1人而已。往往一县之中除正印官外仅主簿或典史、巡检一员。
地方官职责日趋加重
除了官的绝对数额减少外,更值得注意的是,相对于所治之民,官的数额更少。唐代两万户就可成立一州,下辖数县,仅州政府编制上即有有品官十人,无品官三十多人。自元朝起,江淮以南一至三万户的县只算是中级县,明清时南方一个县的户目数可抵唐代两三个州,但官员却寥寥无几,只及唐宋时的几分之一。
与基层政府编制趋于缩减的趋势相反,基层政府长官的职责却日趋加重。秦汉至唐宋,县级政府的属官可以独当一面处理政务,如秦汉的县狱掾、唐宋时的县司法佐、司户佐都能审理民刑案件,长官只做最后的宣判而已。但明清时法律规定,一县政务由正印官统管,如司法审判方面,从勘验现场、检验尸伤、指挥侦查到审讯口供、正式判决都必须由正印官亲自到场,不准假手佐杂。
监督与领导的单位增多
基层政府厉行“精兵简政”,而上层机构却一再膨胀。秦汉唐宋时基层政府机构一般只要接受自己直属上司的领导与监督,而明清时县级政府除了要接受直属上级——府的领导外,还要受省布政使司派出的“分守道”、省按察使司派出的“分巡道”以及中央朝廷派至各省的“巡按御史”监督。而各省学政、军事、漕运、盐法等各专职衙门,也经常派官员四出至州县巡察,督促各项专门政务的执行。州县官面对众多的上司,必须时时妥善应付,稍有失误,便会导致参劾、罚俸、降级,甚至革职拿问。所以清代官场流行一句谚语:“州县官如琉璃屏,触手便碎。”(《学治臆说》)
必须“全能”的州县官
明清时的制度要求州县官是全能型人才,无论司法、行政、教育、军事都能拿得起放得下,可是为这一全能型职位所准备的训练实在有限,甚至可以说是完全没有。
自隋唐创科举选官制后,通过科举考试出任为官一直是“正途”。唐宋时虽以诗赋考选官员,但士子考取进士后并不马上担任独当一面的长官,一般还要经过吏部考试熟悉公文格式,再任一个任期的县尉、大理评事之类的的佐官,见习锻炼为官之道,然后才能出任长官。
明清时改以八股文考选官员,考试内容是演练某一经义,号为“代圣人立言”,“许言前代,不及本朝”(《日知录》卷六),完全是空头文章。可是“及登第入仕之后,今日责之礼乐,明日责以兵刑,忽而外任,忽而内调,是视八股朋友竟为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之人”(《经闻类编》卷四)。特别是新科进士即派到基层州县独当一面,结果新官上任时,往往对实际政事毫不知情,倘若无人帮助,确实难以胜任。因此《钦颁州县事宜》中说州县官“刀笔簿书既无习于平日,刑名钱谷岂能请于临时?全赖将伯助兹鞅掌”。
幕友佐治之风盛行
不过就目前见到的各类史料来看,幕友佐治之风虽应起于明代,但其大盛并得到广泛承认,当在清代。明代政府文件中尚未提及幕友在政务上的作用,明末小说、戏曲里也没有“师爷”的形象,因此幕友佐治的风气可能大盛于清初。
清政府安定中原时,大批汉族士大夫对其持观望态度,以致各地州县官署乏人,长官常由旗人武夫充任。这些人多半不识汉字、不通文墨,只能招募网罗一些汉族文人入署帮助。《清史稿·循吏传序》称:“清初以武功定天下,日不暇给。世祖亲政,始课吏治。”
清世祖亲政当年(顺治八年,1651),多次下诏要求澄清吏治。他在闰二月丙辰的上谕中,提到不少州县官为“不识文义之人,益不胜任,文移招详,全凭幕友代笔”,因此下令吏部对应选官员进行考试,“优者选用、劣者除名。”而各省督抚也要对下属州县官详加甄别,淘汰“不识文字,听信吏役害民,不堪为民牧者”(《清世祖实录》卷五十四)。可见当时州县官素质之差。幕友佐治之风当即盛于此时。十几年后,大批“正途”官员补充至正印官位置,既不习惯、也不屑于刀笔之事,便因循旧例,仍请幕友帮助,于是此风牢不可破,最终形成“无幕不成衙”的定局。
摆起架子比皇帝还大
地方官将师爷奉为师长,以晚辈自居。他们能否升官,要看这些幕后的师爷能否大显神通,替他们争气!
清初最著名的幕友是李,保定蠡县人,字刚主,号恕谷。李年轻时,父亲介绍他跟从清初思想家颜元学习。颜元创立的学派和官方提倡的程朱理学不同,主张读书的目的应该是“经世致用”,而非一味“格物致知”,自寻自证“天理”。颜元曾说:“读书愈多愈有疑惑,处理实际事务愈没有眼光,办理实际事务愈无力。”因此这一学派不注重著述,强调要解决实际社会问题。
李壮年时游学各地,传播颜元学说,并频繁与各地士大夫接触论学。他说:“纸上阅历多,则世事之阅历少;笔墨之精神多,则经济(经世济用)之精神少。”认为宋、明两朝就是因为提倡理学而灭亡的。晚年他居家讲学,很多读书人慕名而来当弟子。他也留下很多著作,力图重新诠释儒家的学说,从而把颜元的学说发扬光大,形成“颜李学派”。
事实上,李十九岁就考中了秀才,三十二岁中举,但他无意仕进,直到晚年才一度任通州学政,不久就以“母老”告归。既然提倡经世致用,但又不当官来实践推行,难道李自己言行不一吗?这倒冤枉了他。从他的《恕谷日记》来看,其实他就是藉由幕友“佐治”的身份,来实践自己的理论的。
例如他的朋友郭金汤做桐乡知县时,请他到桐乡帮忙“佐治”,结果他在桐乡大显身手,努力实践自己的主张,使得当地“教化大行”。后来另一位朋友杨勤当了富平知县,也请他前往“佐治”。李去了一年多后,回乡探亲,留下《富平赠言》给杨勤,谆谆劝导他诸类政事的处理原则,告诫他:各种有利于民的政事要斟酌,水利、农桑、武备等“仁政”都要量力而为,有余力才可施行,否则说到做不到,非但失信于民,甚至会因措施鲁莽导致政事败坏,兴利不成反为害。
李本来的意思是就此告辞,不再到富平“佐治”。孰料杨勤焦急万分,竟咬破手指写血书,恳请李再到富平,甚至扬言如果他三个月后还不来,自己就要自杀。然而对于权贵阔人的网罗,李却不肯俯就。例如当时自称要以“理学号召天下”的李光地做直隶巡抚时,托人示意他前往拜见,但他却给李光地一个软钉子,说“部民不可以妄见长官”,置之不理。后来权倾一时的大将军年羹尧担任四川总督兼川陕总督,两次来聘请,李也以身体病弱为由力辞。
金师爷的脾气
清末人汪康年在他的《汪穰卿笔记》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晚清有一位新到任的无锡县钱知县请了一位金师爷帮助他处理审判事务。这位金师爷正当少年,风流倜傥,经常出署冶游,很快就和惠泉山尼姑庵里的一个尼姑好上了,经常流连忘返。有一次钱知县遇到一个紧急案子,急需师爷帮忙,可等了三天,金师爷还是不见踪影。钱知县在堂上急得团团转,不由自言自语地埋怨道:“我请师爷是为了办公事,可三天还不见人,公事如何得了!”又过了两天,金师爷满面春风地回到衙门,有个仆人把钱知县的埋怨话传给了金师爷,金师爷勃然大怒,抓起砚台狠狠地往地上一摔,打点行李就要走人。钱知县知道了,赶紧跑来赔不是,再三道歉,可金师爷少年气盛,非走不可。钱知县只得送出衙门,还拿出一百多两银子权作送行。
金师爷拿了银子扬长而去,再到惠泉山尼姑庵盘桓。等到用完了那些银子,金师爷也消了气。那尼姑问他以后打算怎么办?金师爷不禁掉下眼泪,说:“我学习了三年刑名,才得到这个幕席,还没坐稳就丢了,再作师爷恐怕不易。可一无积蓄,二无家室,更无颜回乡。要是你也不愿意收留我,我也不知到哪里去。”那尼姑问:“你想做官吗?”金师爷吓了一跳,说:“我哪有银子去捐官!”尼姑道:“只要你真心对我好,娶我为妻,我的积蓄倒还够捐一个‘大八成’的知县。”(清末捐官可以分期付款,而能一次性付清80%的现银就可以优先选得实缺,号“大八成”)金师爷喜出望外,连忙赌咒发誓。那尼姑果然还俗嫁给他,拿出私房钱来供他捐官。
金师爷和尼姑成婚后果然官运亨通,转了几任后,居然升到镇江知府。而原来他的东家钱知县却还在镇江下属的一个县当知县,正因事获罪。金知府不忘旧情,帮助钱知县保住了官职。金知府样样顺心,就是家中妻子常作河东狮吼,稍不顺心就破口大骂:“你忘了你的官是怎么来的吗?”
宾主之间地位平等
上述故事反映出官员与幕友之间的关系并非单纯的雇佣人和受雇佣人的关系,双方并不存在主从关系。幕友是由官员礼聘延请的,是官员的客人,故称“幕宾”、“幕客”、“西席”。双方是主宾关系,地位平等,有可能成为朋友,因此又叫“幕友”。更进一步而言,幕友指点官员如何施政,所以还可尊为师长。
私塾教师称“师馆”,幕友则称“幕馆”、“馆客”;入幕也称“入馆”。官员称幕友为“老夫子”、“先生”;自称“学生”、“晚生”、“兄弟”。而幕友对官员也不必称“老爷”,可以称“东翁”、“主翁”、“堂翁”,或按照地方绅士对官员的尊称,称“老父母”、“老公祖”(对州县官),“太尊”(对知府),“大人”、“台尊”、“台翁”(对府道以上)等,自称则为“晚生”、“学生”、“兄弟”。平时幕友以平礼与官员相见——从这点来看,可见幕友的地位还要高于幕僚。所以清代幕学家认为:“幕本为专门名家之学,以礼聘于有司,顾位在宾师,其道本交相重也。”
处处受人尊敬、礼遇
幕友与官员相处“交相重”,是官员的“宾师”,当然在衙门中的地位非同一般,不要说是胥吏、衙役,就是佐贰、杂职官,对幕友也是礼敬有加。阖署上下都要尊称幕友为“老先生”、“相公”,衙役仆隶则尊称“师老爷”,民间也尊称其为“师爷”、“师老爷”。
由于官员的公事要由师爷来办,宦途前程可说全掌握在幕友手中,所以对于幕友,官员一定以礼相待,且声色言辞都会注意检点。更甚者,“善待幕友”还被记入清代官员的“官戒”中:“幕中诸友,须情谊亲洽,礼貌周到,不可以似向年疏忽”;“论事当和婉相商,无执己见,轻行改窜。即或意见不合,亦当礼貌相别,无出恶声”。可见幕友拿定了主意,官员一般不便再加改变。
此外,幕友的待遇也需官员操心,“时常陪饭,使令厨子不敢省减”;设宴时,要请师爷先坐西席,师爷不到不可举箸。(《切问斋文钞》卷十一)按照浙江师爷金安清的说法,嘉庆以前,每逢年节,上自总督、巡抚,下至知州、知县,都要先到各房幕友处“逐一致礼”。幕友在东家来拜以后,再去东家房中答礼。这样的惯例一直到道光年间,才开始出现变化,即由幕友先到东家房中拜节。(《水窗春呓》卷下)
千般用计,只为聘请名师
遇上脾气古怪的幕友,官员还要设计笼络。
清人笔记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位刑名师爷,恃才孤傲,无家无室,所居不过一床一枕而已。他精通刑名,可是作幕总是有始无终,当几个月师爷就必定要辞馆而去。有个县官不信邪,决定设计笼络这位师爷。他的方法很简单,即聘请对方入幕后,每天早上派一位年轻貌美的丫环给师爷送上早点,说是:“老太太要我给师老爷送早点。”
过了一阵子,师爷禁不住被丫环吸引,并与其私通。于是知县在一次谈完公事后,就对师爷说:“听说先生品学兼优,现在看来,先生学问优秀而品行不端。”师爷被说中心事,不禁脸红耳赤。但他很快就醒悟是中了县官的圈套,如果轻易辞馆,此事传出去必定于名声有妨碍,只得表示:“君做一日官,我做一日幕。”县官大喜,当即做主把丫环嫁给师爷,但却将其报酬减了一半。
从此这位师爷跟定了这位县官。几年后官员请求退休,并对他说:“君性情孤傲,不善理财,且不适于长期作幕友,所以我让你成家,并已用你的另一半报酬,在你家乡为你置买了田产。现在我辞官回乡,你也可以回乡安居乐业了。我们从此分别,前途珍重。”师爷这才体会到官员的用心,当下感激不尽。之后他携眷南归,从此不再出山。(《清代吏治丛谈》卷三)
得罪幕友,祸不可测
师爷既居于长官宾友的地位,身为长官下属者,自然也要尊敬他们。清代官场惯例,下级要向上级的幕友馈赠礼金,号为“幕敬”。平时也要礼貌周到,如有得罪,祸不可测。清代最著名的事例就是左宗棠和樊燮的恩怨。
左宗棠为湖南巡抚骆秉章主持幕务时,下级官员无论大小事务前来请示,骆秉章往往说:“可请教寄高(左宗棠的字)先生。”左宗棠本来就是一个目空一切的狂才,得此信任,更是嚣张跋扈。有一次总兵樊燮前来府署拜见巡抚,向骆秉章请安(垂手单腿跪)后,骆秉章说:“见一下左师爷。” 樊燮就向左宗棠拱了拱手,不料左宗棠居然发火,说:“武官见我,无论大小,都要请安。你为什么不请安?”
樊燮也是个倔性子,顶撞道:“朝廷体制没有规定武官见师爷要请安的。武官再受轻视,可说起来我总是朝廷正二品官,凭什么拜你这个举人?”左宗棠最听不得的就是别人说自己没有中进士,顿时勃然大怒,起身上前就要用脚踢樊燮,嘴里还大骂:“忘八蛋,滚出去!”樊燮于是悻悻退出。
不久左宗棠就唆使骆秉章弹劾樊燮,并要罢其官职,但樊燮不甘示弱,转而向湖广总督官文揭发左宗棠,彼此争斗不已,最后闹到咸丰皇帝都亲自出面过问。由于咸丰皇帝早已知道湖南巡抚的奏章都是由左宗棠代拟的,很是欣赏左宗棠的才能,同时也考虑到镇压太平军主要依靠的是湘军人物,因此经胡林翼、曾国藩等人的力保,咸丰皇帝非但没有治左宗棠的罪,还升他为四品京堂,到曾国藩幕府做幕僚。另一方面,他下旨将樊燮革职,勒令回乡居住。
樊燮回到家乡湖北恩施县,把“忘八蛋,滚出去”六个字写在木牌上,号为“洗辱牌”,放在自己祖宗牌位之下,要两个儿子定时参拜。此外,他还盖一幢“读书楼”,重金请来教师,将两个儿子和老师关在这幢楼里,闭门读书。他要儿子平时穿妇女衣服,说:“考取秀才可以换男人外衣,中了举人和左宗棠平等可以换男人内衣,中了进士、点了翰林,才可以烧掉洗辱牌,告慰先人。”皇天不负苦心人,他的小儿子樊增祥后来果然中了进士,进翰林院为庶吉士,而大儿子樊增也学问出众,但英年早逝,没能进翰林院。(《世载堂杂忆·左宗棠与樊云门》)
跳不进龙门的书生
在读书、考试、当官这条不归路上,不少失意的书生,转而钻研“当官实务”,干起师爷,当地方官的操盘手,勉强算是进了龙门。
清代小说《儒林外史》中有个重要的角色周进。周进直到六十多岁还没有考中秀才,贫困不堪,只能当私塾教师。做商人的姐夫金有余看他可怜,劝他放弃“读书求功名的事”,帮助自己去经商跑买卖,记记账、点点货,周进只得答应。
某日,周进和一伙商人来到省城。由于他执意要去科举考试的贡院看看,姐夫和几个商人只得陪他去贡院,买通了看门的,进到考试的号房里。不料周进一见号房,突然一头撞在号板上,昏死过去。众商人连忙把他抬出来抢救。但周进醒来后嚎啕大哭,且一间间号房哭过去,无休无止。大家见状不免责怪金有余:“周相公既是斯文人,为什么带他出来做这种事?”于是凑齐二百两银子,要替周进捐监(清代允许以银钱来买国家最高学府——国子监学生“监生”的资格。监生可以直接参加乡试,跳过考秀才的院试)。周进这才止住哭声,趴到地上连连给商人们磕头,说:“若得如此,便是重生父母,我周进变牛变马,也要报效。”从此他步入仕途,成为一名政府正式官员。
做官是读书的惟一正途
上述故事反映出清代社会对于读书人的普遍看法。在中国古代,读书人的出路只有做官这一条正途。读书人所读之书就是专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职责之书”,这些书不外乎要人做忠臣孝子而已。在家行孝无生计可言,只有替皇帝做官治民,才能求得俸禄,才能奉养双亲,才能光宗耀祖,才能忠孝两全。读了书不能为君效劳,博取俸禄,读书人就会觉得是白白读书,觉得无面目立于天地覆载之间。而且读书人为皇帝效劳也是法律义务,如明太祖发布的特别刑事法令《大诰》中就特立一条“寰中士夫不为君用”,规定不愿出仕为官的士大夫要处死刑。
另一方面,当时中国社会所能提供给读书人的用武之地也并不多。社会主体经济是自给自足的农业,“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即使是拥有“千顷田”的大地主,一般也并不集中经营,而是把土地分成几十亩、十几亩的小片分别出租给一家一户的佃农,每年收取占收获量二分之一的地租,具体经营并不用操心——缺乏集约化、商品化的农业并不需要复杂的知识来经营。城市工商业虽然从绝对数额来看规模巨大,但在整个社会经济中的比重并不很大。四分之三的商业分散于农村的集市,长途贩运商业比例较低,且不依靠严密的法律及公开的会计制度来维持,所以也就不需要读书人来提供法律上、经营上的服务。
僧多粥少,名额有限
读书人的“华山一条路”是做官,而政府官僚机构规模则受到财政、人事的制约,不可能趋向无穷大。尤其在君主专制政体下,如果官僚队伍及准官员、享有特权的士大夫阶层过于庞大,就会对皇权本身产生威胁。所以古代皇帝总是煞费苦心地维持国家财政与官员队伍、准官员队伍,以及皇权专制势力与社会士大夫阶层势力之间的平衡。在这一方面,清朝统治者最为成功——通过对参加科举考试人数、取中名额、考试次数的精心控制,有效地掌握了附属于皇权的士大夫数量、规模及其分布。而且为了防止官僚队伍中的士大夫力量过强,清朝皇帝又允许用银子“捐纳”为官,以这种“异途”官员和满族贵族官员来抑制士大夫势力。由于这种控制,清代读书人想出仕为官,就不得不努力攀爬一个层层台阶都极为陡峭的大金字塔。
读书做官金字塔
清代“读书做官金字塔”的基础是数以千万的读书人。而早在识字的启蒙教材里,就开始灌输“读书做官”的儒学传统,因此理论上,每个识字者都有着出仕为官的心理准备或主观要求。他们通过县官主持的每三年两次的“县试”、知府主持的“府试”而得以进入金字塔底层为“童生”。全国童生总数估计为两三百万人。
接着,各省学政每三年主持两次“院试”,童生参加院试如能考取,就成为一名“生员”(俗称秀才)。生员在理论上不过是县、府官办学校的学生,但却能够享受很多政治、法律上的特权,诸如可以礼见地方官而不用下跪、可以不受体罚、免去差役,成绩好的“廪生”还可获得政府发放的“膏火银”等等。所以考取生员就算是进入准官员的特权阶层——士大夫阶层或“绅士”阶层。这是金字塔的第一层台阶,录取名额限制极严。
层层筛选出的佼佼者
19世纪时,全中国1741所官学,每次录取25089人,录取率仅为百分之一二而已。所以能爬进这第一层台阶的读书人,已是相当不容易了。当时全国生员总人数约为46万人,他们可以考“五贡”进入第二层台阶(五贡指五种贡生,即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贡生是京师国子监学生,而以“贡”为名,是指贡献人才给皇帝)。贡生可以经挑选当官,也可以与其他生员一起向第三层台阶“举人”冲刺。
考选举人的考试称“乡试”,每三年在各省省会举行一次,全国总录取名额不过一千三四百人,录取率仅为百分之一二。举人总数有一万八千多人,他们可以经过“大挑”考试当官,不过大多数是教职。要想当地方长官,就得参加每三年一次的全国性“会试”。会试被录取的称为贡士,贡士再经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就成进士。进士是第四层台阶,每次只录取两三百人,考取率也不过百分之二三而已。进士总人数约两千五百人左右,构成士大夫阶层的核心。至于这个金字塔的顶尖,则是每次会试、殿试中的佼佼者——十几名翰林学士。
与读书人要爬的这个金字塔相对应的,是官僚机构的金字塔。清代官职编制上有两万七千个,其中文官约两万个,武官约七千个。读书人所能填补的并非文官职位的全部,实际上有将近一半的官职是授予“异途”(包括捐纳或满洲贵族)的。所以只有进士才肯定能当官,而举人、贡生做官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以上数字参考张仲礼《中国绅士》)
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从几百万读书人中只能出一万左右的官,可见读书人做官跳龙门之艰难。《儒林外史》中马二先生劝告匡超人的话具有典型意义:读书人“总以文章举业为主,人生世上除了这件事就没有第二件可以出头。不要说算命、拆字是下等,就是教馆、作幕,都不是个了局。只是有本事进了学,中了举人、进士,即刻就荣宗耀祖。”
不过跳不进龙门的,只能走教馆或作幕这两条路。从读书人所学无非是如何做个好官的道德训诫而言,作幕更为自然。清代幕学名著《佐治药言》起首就称:“士人不得以身出仕,而佐人为治,势非得已。”大多数幕友都是功名不就才转而作幕的,虽只能“佐治”而不能“主治”,但毕竟是官府衙门的沾边者,于心可安,还能自诩为“治国平天下”的一员,不至于像周进那样无地自容。另一方面,作幕的收入也较稳定,从“治生”的角度来看,仍不失为一条道路。“笔耕”、“舌耕”总比“手耕”要好。《佐治药言》亦说:“吾辈以图名未就,转而治生,惟习幕一途,与读书为近,故从事者众焉。”
知县换人做做看(1)
担任师爷并非一辈子原地踏步没出息,居干了二十年师爷,跻身当知县,知县当了一年,被弹劾罢官,回锅当师爷,仍是生龙活虎。
幕友主要是一批未能爬上读书做官大金字塔台阶的读书人,那么当了师爷以后还能不能进一步参加科举考试,完成读书做官的壮志呢?或者是否能由其他途径使“佐治”升为“主治”?这种可能性当然是存在的。
下面举一个清代江南名幕汪辉祖的例子,则具师爷再走“正途”的代表性。
努力科举,改行当官
汪辉祖,字焕曾,号龙庄居士,浙江萧山人,生于雍正八年(1730),卒于嘉庆十二年(1807)。他十一岁时,父亲去世,由嫡母、生母守寡抚养长大。十七岁时考中秀才,但家境贫寒,无力再参加科举,只得于二十三岁时跟随做官的外舅,当一名书启幕友。以后立志学习刑名,到了三十岁,终于成为一名刑名师爷,在江浙两省州县衙门应聘作幕,办了不少疑案,名声鹊起,为州县官争相聘请。
汪辉祖在为人佐治的同时,仍孜孜不倦地向科举正途努力。乾隆三十三年(1768),他高中浙江省乡试第三名,成了一位举人老爷。但他并不满足,又先后参加了三次会试,终于在乾隆四十年考中进士,殿试二甲第二十八名。不巧的是,那年他正值生母病故,按当时法律要报“丁忧”,回乡守丧三年,不准选官。于是汪辉祖返乡,仍应聘作幕。直到乾隆五十一年才赴北京参加吏部选官,成为湖南宁远县知县,并于翌年赴任。这时他已是花甲老人了。
在宁远知县任上,汪辉祖以精明强干、清廉正直著称,后兼知道州。乾隆五十七年,他因故遭劾,革职返乡,但从幕“佐治”三十四年,先后为十六位州县官作幕友,“具有贤声”。其所著《佐治药言》、《续佐治药言》、《学治臆说》等书流传很广,是清代最著名的幕学指导书。
名幕不见得能成名宦
从汪辉祖的经历来看,幕友仍可以走正途入仕。另外,走异途捐纳做官也不是不可能。幕友收入丰厚,如能积蓄,亦可用自己的钱来买个官做做。这也有不少成功的例子。
清代乾隆年间有位名叫居的刑名师爷,在直隶州县当刑名幕友达二十年,案牍熟练,精于判案,很有名气,被州县官争相聘请。后来,这位居师爷觉得自己佐治二十年,积得不少余财,很想捐个官做做,大展身手。他自信轻车熟路,必定能顺利一路升迁,于是出银子捐了个大八成的县官,又到督抚衙门里找了些门路,很快就候得实缺,得任直隶南皮县知县。不料到任后,事事不称职——坐在堂上主持审判时,“愦愦如木鸡”,面对原告被告,常常面红耳赤,语无伦次,甚至瞪着眼说不出话来。拜见上官时,也是慌慌张张,手足无措,进退应对的礼仪无不颠倒,引得上官不悦。最后才当一年的知县,就以“才力不及”而被参劾罢官,不得已只好转回来重操旧业,继续当他的居师爷。奇怪的是,一旦面对案牍,他依旧剖断如流,精明果决。后来这位不走运的下台县官,只得自嘲有“穷鬼”附身。(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一》)
幕前幕后毕竟不同
汪辉祖、居的例子都说明幕友可以走正途或异途做官,至于能不能胜任,则是另外一回事了。
不过大部分幕友一般都满足于“佐治”,并不特别力争成为“主治”。这是因为作幕与做官不同,作幕友的可进可退,不受官规约束,某些情况下比当官更安全、更有利。而官员要对治下百里之内的治安状况负责,发生命案、盗案不能如期破案,就要受到查参处罚。清初几位著名清官如于成龙、彭鹏等都曾因此而被参劾。
此外,地方官上面还有重重治官之官在监视着,办事、应酬稍有不慎,就会影响前程。再则,官员每判一个案子,都要慎又之慎,因为理论上错判案件,是要担负“出入人罪”罪名的,倘若确为过失,虽说可以减等处罚,折为罚俸、降级,但毕竟是仕途上的一个污点。幕友却只对官员个人负责,即使办错事,顶多被辞退,丢掉饭碗而已,何况刑名师爷办错案件,后果也是由官员承担。所以幕友虽不能“大展宏图”,但不失安稳,且岁修有保证,不至于被罚,也不会有什么需要应酬的——幕友只在幕后从事案头工作,绝少公开露面。正因如此,幕友如转到台前,往往不能适应角色的转换,也很难扮演好所谓“琉璃屏”式的官员。居就是这种类型的典型。
师爷难懂官场游戏规则
除了那些实际利害关系的区别外,官与幕的为人之道也不相同。幕友理应真心对待幕主,而幕主亦要相敬如宾。所以幕友个人性情如何,并不特别重要。但地方官要应付的上司很多,只能虚与委蛇,对同僚也很难一片真心。
性情刚直或孤僻的幕友转变为官员时,常常因此得罪上司。如汪辉祖作幕一流、做官一流,可惜个性过强,在官场上吃不开。他初至湖南时,巡抚就告诫他不可锋芒太露。他虽注意收敛,但还是招来同僚的排挤、上司的猜忌。乾隆五十五年(1790),他被委派至桂阳检办刘氏四命案,半路遭遇山洪暴发,落水受伤,未能及时赶赴现场。那些平时对他不满的人,见状纷纷上奏参劾,以致最终他被革职罢官。
所以名幕很难成为名宦,幕友也为此而不力争入仕。